简介:摘要行政救济,是现代民主与法治的必然要求。现代行政法治要求“有权利必有救济”、“有侵害必有保护”。行政救济在解决因行政程序违法而产生的行政争议中,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和功能。目前我国在理论上对行政程序违法的责任机制缺乏深入探讨,在立法上缺乏对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规定,导致实践中对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追究缺乏力度。而且,由于国家法律在规制行政程序违法方面缺少完善的行政程序立法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体系以及完善的救济体系,使得行政主体在违反法定行政程序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后,违法的行政行为得不到相应的处罚,让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得不到应得到的行使和救济。所以,不断地发展行政程序违法行政救济的理念,完善行政程序违法行政救济的制度是很有必要的。文章拟从行政程序违法行政救济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对行政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法”的范围以及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进行分析,然后根据我国目前行政救济的立法现状,从而提出完善我国行政程序违法行政救济的建议。
简介:摘要行政生态环境指的是行政系统边界之外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其运行与发展的多种因素的总和,包括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科技生态等多个方面,对一个国家的行政系统有重要的影响,对行政管理制度的存在和运行起决定性作用。不同的行政生态环境决定了多元化的管理方式,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和社会事务日趋复杂,单纯借鉴西方行政管理的理论、方法意义不大。本文以里格斯的行政生态理论为基础,对比分析了中国和法国行政生态环境中的经济因素、沟通网络、社会因素、符号系统和政治架构等主要的五大因素的差异,希望能够对提高政府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及有效借鉴西方理论和实践中的成熟方法技术得出有意义的启示。
简介: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法治国土建设如火如荼,随着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法治环境的改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渐入人心。2018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指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推动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属性,维护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土地和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法治社会建设,尤其是“互联网+”为权利救济提供了一定的机会。
简介:摘要长期以来,依法治国作为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被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同时,法治的意识形态化和单一化趋势也逐渐显露其弊端。法制宣传的过程中往往掩盖了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为法而法”的理念倾向毫无疑问会使法律变得生硬、冰冷。当前,法律实践越来越追求实用和效率等价值而逐渐展现出对人情、生活、情感、想象力的抛弃。过于理性化、科学化、意识形态化的法律并没有将我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理念贯彻到底,反而使之成为了脱离了情感、想象的法律。这种过度追求科学与规则的、不关照生活的法律并不是我们“依法治国”所追求和需要的法律。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张扬“诗性的法律”并为之正名是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