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不准体罚学生。”但是,还是有少数教师我行我素,照罚不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这些教师太迷信体罚的管理功能,忽视了体罚给学生的身心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