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开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活动”是民主党派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履职能力的有效举措,也是提高成员思想素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有效形式。本文主要反映民建江苏省委近年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与行所取得的成效,重点探索顺应时代要求,深入开展“三学三行”主题教育活动的工作思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出一些有效举措。
简介: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转化为人民的自觉追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
简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运用和新的发展。如果对其演进加以探究,就可以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实践观,包含了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即富有开创性的邓小平理论之实践观、极具突破性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实践观,以及注重协调性的科学发展观之实践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践观的演进予以考察,既有利于把握该理论体系实践观所呈现的阶段性特征,又有利于从整体上体悟该理论体系实践观所蕴含的独特哲学魅力。
简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弘扬需要行之有效的形式。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以“新浜人精神”的提炼与践行为抓手,探索主流价值观在基层传播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路径,为主流价值观的区域化、大众化进行了生动实践和有益尝试。
简介:犯罪论体系是刑法知识的主轴,因此,犯罪论体系的去苏俄化是刑法知识的去苏俄化之关键所在。苏俄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形成过程中存在以皮昂特可夫斯基为首的教科书派和以特拉伊宁为代表的反教科书派之间的观点冲突,我国犯罪论体系的苏俄化,主要是受到苏俄教科书派的影响。对苏俄犯罪论体系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反思性思考:一是分则与总则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分则性思维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总则性思维的对立;二是违法与责任的关系,这里存在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规范论与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存在论的区别;三是出罪与入罪的关系,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中,出罪与入罪经过三重审查:在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将那些不具备构成要件的行为予以删除。在违法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但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予以排除。在有责性阶层,将那些虽然具备构成要件该当性和违法性,但不具备有责性的行为予以删除。在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构造中,前一要件独立于后一要件,因此每一个阶层的判断都是独立的判断。尤其是在违法性和有责性中,将违法阻却事由和责任阻却事由予以排除,在入罪过程中实现出罪功能。而四要件的犯罪论体系只是论述了正面的犯罪成立条件,把正当防卫等出罪条件置于犯罪论体系之外,因而具有功能上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