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和城市形态、土地利用的关系是城市规划和政策研究中的重要课题。选择北京轨道交通快速扩张的2001-2008年和2008-2013年两个阶段,考察北京新增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对地区就业增长的影响,借助双重差分模型讨论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是否有助于促进城市内的产业扩散。结果显示,随着北京轨道交通网络向郊区的扩张,新建轨道交通线路的确会促进新增站点所在地区的就业增长,引导产业向轨道交通带集聚,但其对城市整体产业布局的疏散效果十分有限。事实上,随着轨道交通网络的扩张,城市中心区作为轨道交通可达性最高的地区,其可达性最强的地位会不断被强化,进而吸引产业集聚的能力也不断增强,可见,整体上轨道交通发展带来的是产业的向心化集聚。因此,推动北京中心城区的产业疏解,不能单纯依靠轨道交通或者城市交通网络的改善,更重要的是要配合其他促进产业疏解的政策措施,否则城市交通系统的改善可能只会加强产业向城市中心区的集聚,而达不到产业疏解的效果。
简介:风险社会不期而至,风险刑法理论呼之欲出,传统理论面临转型危机,并全面体现在罪责刑三大基本范畴内。当前,理论界关于风险刑法的共识性集体认知不免令人有些担忧。风险刑法不能取代传统刑法,风险刑法尚为一种兴起中的理论体系,以危险犯和过失犯为代表的刑事立法诉求应接受理性的审视,自由这一刑法价值是规约犯罪化的唯一凭据。风险社会与法定犯具有共生关联性,法定犯是风险刑法理论的重要一环,要直面法定犯时代,要明确传统刑法与风险刑法的基本与补充关系,并通过刑法修正案、附属和单行刑法的刑法完善模式、客观的刑法解释立场、刑事推定制度等机制促成。风险刑法理论具有极强的功能性,刑事政策是治理风险的重要手段,基于刑法与刑事政策的共生互动关系,风险社会下的刑事政策应坚守能动与克制的均衡,以实现传统刑法与风险刑法的良性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