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被告人南勇,男,1962年6月16日出生,朝鲜族,大学文化,原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2010年2月26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逮捕。被告人南勇受贿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4月23日立案侦查,2011年4月7日,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法定期限内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告知了南勇有权委托辩护人等诉讼权利,讯问了南勇,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因案情重大、复杂,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天,2011年5月22日、7月21日两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2011年8月1日,案件再次移送审查起诉。2011年8月31日,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
简介:量刑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量刑监督中对量刑畸轻畸重监督多,对量偏轻偏重监督少;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所谓"合法不合理"的量刑失衡现象,甚至无从监督,同时鉴于传统个案监督方式某些固有缺陷,有必要在个案监督之外开辟新的监督方式。我们认为,宜建立类案监督制度。量刑监督意义上的类案监督,是指相对时空条件下,检察机关针对经刑事诉讼程序并在量刑情节上具有相同性或高度相似性案件进行比对、分析,发现法院既往判决的不一致、相矛盾之处,通过一定的方式途径,从而使法院纠正对个案(包括已判、未判及将来受理的某个案)量刑不当的量刑监督方法。类案建构主体应是多元而非一元,基层检察院针对基层法院构建类案、市级检察院针对中级法院、省级检察院针对高级法院,进行类案体构建,应是合理的。建立类案监督会议制度,以类案监督会议机制为基本途径,将检察机关原来的单一事后监督方式拓展为高校合理的事前与事后双监督方式,同时完善检察建议及判决背离、说理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