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碳金融发展存在三大风险阻力:《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不明确及发达国家单边主义的政策风险,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巨大的减排压力及CDM项目不可预期的变动;创新碳金融项目本身运行过程中存在项目风险;市场不成熟而出现市场交易平台、交易对象、交易对价等市场要素风险突出。面对碳金融发展道路上的“三大坑”,应有的解决思路是回归到法律层面寻找出路,建立碳金融风险的法律监控防线。首先,面对政策风险,可以政策扶持直接应对变化,并重塑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制度;其次,面对项目风险,可以从认证层面、融资层面、检测层面建立多元化项目保证机制;最后,应对市场风险,要从政府与行业共同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及碳金融信用评级法来构建市场风险监管体系。
简介:<正>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气候变化日益显著,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多发,全球地震呈活跃态势,自然灾害风险不断增加,各类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凸显,远远超过我们以往的认识和经验,灾害防御难度极大。在此形势下,国际社会更加推崇"灾害风险管理"理念,强调将"减轻灾害风险和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国家和地方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推进全球恢复力或抗灾能力的构建,实现关口前移、主动防范。今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四届全球减灾平台大会再次提出"具有恢复力的人,具有恢复力的星球"鲜明理念,号召世界各国采取紧急行动应对社区和国家正面临的不断增加的灾害风险,对包括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在内的最脆弱群体提供支持,帮助他们门构建灾害防御的能力。
简介:在司法审判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普遍的错误风险,它起因于司法证明的经验推论属性。案件事实发生后,关于待证事实的信息借助证据得以移转、保存和提取。事实认定者从证据出发经由推论链条而推导出要素性事实,从而评价每个证据对要素性事实的支持度;然后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将各个证据的支持度合并处理,形成对事实主张的内心确信。由归纳推理产生的经验法则是必不可少的推论媒介,它借助演绎和溯因推理参与事实认定过程。作为推论起点的证据、作为推论媒介的经验法则、具体的推理方法以及将多个证据综合审查判断的方法,都具有概率性,会产生或转移错误风险。证明标准规则是对这种风险的法律认可。可以考虑通过降低风险、容忍风险和分担风险等途径进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