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各机构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特别是武力行动的机构。在国际武力反恐的实践中,安理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了1368(2001)、1373(2001)和2249(2015)三个涉及使用武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决议。三个决议引起了“安理会是否授权国家使用武力打击恐怖组织”的争论。从实在法方法来看,三个决议中的用词并不符合安理会自我创设的授权使用武力的模式,但这依然拥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从超越实在法角度来看,安理会应当构建起三个层次的关于国际武力反恐的正当性体系,包括安理会领导使用武力、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与安理会同意(endorse)使用武力。
简介:条约必须信守原则是国际条约法最重要的一条原则。中国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的方式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中英联合声明》)中承担的义务转化为国内法,《香港基本法》的内容与《中英联合声明》是一致的,从而中国恪守了条约必须信守原则,善意履行了《中英联合声明》的义务。《香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不是《中英联合声明》,而只能是中国《宪法》。英国同样必须遵守条约必须信守原则,善意解释《中英联合声明》,且不能将它对《中英联合声明》的理解和解释强加于中国。美国无权援引《中英联合声明》,它对香港事务的介入违反了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