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面对我国实践中业已出现的过程性信息是否公开的争议,学界并未达成共识性意见,当前的法规范也未提供问题的解决空间。考察相关司法判决可发现,法院在该问题上曾经长期采取绝对不公开的态度,而最新判决赵正军案则提出了部分不公开的司法判断。着眼于挖掘具有普适意义的司法判断和对未来司法判断的建构,应当着重探讨过程性信息公开司法审查的关键点与疑难点。其中,关键点是将"依法行政"定位为司法审查的依据,明确厘清不公开的例外情形;疑难点是发现适用"依法行政"时所产生的无法消解的利益冲突并借助利益衡量方法从适用场合、适用原则、利益甄别和利益判断等环节展开分析。过程性信息的公开会随着国情社情的沿革,朝着制度化、常规化的方向发展。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一文中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党章是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是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严格执行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然而,当前党章执行不力的现象却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学习不够深入、内容理解肤浅,注重享受权利、忽视履行义务,执行过程缺乏监管、党纪观念不强等。为此,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着力塑造党章执行意识,加强党章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党章执行能力,在贯彻执行中提高党章权威性。
简介:我国公共道路管理瑕疵致害责任性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案件审理中甄别道路管理者应考虑道路性质、公路等级、瑕疵性质、部门设置等多方面,在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情形下应根据瑕疵所对应的管理职能履行主体确定。适用普通注意义务标准作为道路管理是否存在瑕疵的判断标准,同时兼顾督促管理勤勉与防止加重负担原则。在无直接证据的条件下,认定因果关系应发挥一定的司法能动性,结合间接证据、生活常识、逻辑推断等作出综合性判断。除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道路管理者与其他侵权人之间的共同责任形态适用按份责任为宜,道路管理者承担责任后不宜享有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