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命案必破"由地方公安机关率先提出,得到公安部刑侦局认可后在全国推行。通过运用激励和威慑理论对"命案必破"加以分析发现,"命案必破"有助于激励公安机关优先侦破命案,强化潜在犯罪人对威慑的感知进而提高威慑的效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命案必破"会引起执法代理人新一轮道德风险,高昂的监督成本导致这一问题无法得以有效解决,但也恰恰是道德风险的存在使得这一政策没有引发灾难性后果。设定畸高的命案破案率指标将导致执法成本飙升而不具有可行性,非命案破案率也会因资源向命案侦查流动而大幅走低,追求"命案必破"总体上是无效率的。最优执行水平在边际执法成本等于边际执法收益时实现,法律的执行应当主要采用随机执法方式并在社会治安状况突然恶化的特殊情况下辅之以选择执法方式。执法错误将削弱法律的威慑效果,通过构建经济学模型发现,在错误概率相同时,错误定罪的社会成本是错误开释的两倍。而在当前的制度框架下,由老年刑警而不是年轻刑警负责讯问犯罪嫌疑人,将有效解决刑事执法错误问题。
简介:公司高管薪酬积弊重重,其核心问题并不在于薪酬之高,而在于薪酬与公司绩效之间关联度低下,而且缺乏有效的程序来制约董事会的恣意。另外,过高的薪酬吸引着大量有天赋的人才涌入商学院,未能从事其他社会价值更高的行业,从而减损了社会福利。然而,市场自身力量理论、最优合同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等均无法全面解释高管薪酬之高企。事实上,公司的自我拉抬偏差、商业判断原则对高管薪酬安排之庇护、法院因无力对高管薪酬的妥当性予以事后裁断而不愿介入相关纷争、谋求政治资本最大化的立法者的机会主义心理,以及有关公司法律的“信任型”特征,均使公司高管薪酬的制约力量极度弱化。由于诸多因素极不确定,要求以确定性和规范性为特征的法律在这些方面做出应对,其限度至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