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台湾地区既有的担保物权制度虽经翻修,仍未能符合企业融资的需求.鉴于此,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兼采英美、大陆法系之长,凝聚台湾地区实务界及学术界智识的“企业资产担保法草案”应运而生,其中所确立的动产浮动担保制度拓宽了企业可融资资产,成为担保制度现代化的新契机.草案贯彻契约自由及诚信、商业合理性原则,顺应企业经营的弹性灵活并维护应有的交易秩序;明确规定了担保权的设定及对抗要件,采取了声明登录制作为公示方法,亦由此确定了清晰、可预见的优先次序;草案创设了高效简便的实行程序,力图降低融资成本;并对附属刑事责任、民法规范的衔接、统一公示制度等做出法律设计.企业资产担保制度立法应从速完成,从而为文创事业及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助益.
简介:2016年4月28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以下简称“第82号文”),将监管部门主张的“穿透”监管原则首次运用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监管方面,对转让业务涉及的交易程序不规范、不良资产及其收益权的转让乱象、规避资本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这从侧面也反映出国家层面对作为新兴金融工具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高度重视,也针对国内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引起的质疑——“风险之大、不敢涉足”中所担忧的风险问题给予正面的回应。至此契机,有必要综合各种因素以判定此制度存在风险的客观程度并给出防范的法律建议。
简介:解冻资产骗局由来已久,但随着互联网和支付方式的发展,由于立法不足,现有打击不力,合作不到位,群防群控能力弱,以“XX资产”为由进行的诈骗犯罪又有所抬头,呈现出了新的特点。防控“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的对策有四个方面:完善立法,依法打击;加强公安机关内部合作、警企合作、国际执法合作,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广计算机中文切词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网络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完善技术防控;加强防骗宣传,提高群防群控能力。
简介: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公安行政管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融合,运用“互联网+”思维改革推进公安行政服务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互联网+政务服务”也已成为破解公安改革难题、补齐短板的关键之举。2016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主动顺应新形势和群众新期盼,依托微信公众号,建成了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全覆盖、一体化的江苏公安“微警务”集群,推出户口、身份证、机动车、出入境、报警求助等一大批在线服务项目,在便民惠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期专题人物,我们邀请江苏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董兵,与读者分享江苏公安“微警务”集群建设应用的实践历程。
简介:数据资产是指由企业或机构拥有或控制,并预期能为机构带来效益的数据资源。当前,随着大数据理念和技术的广泛普及,公安机关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类型丰富、体量庞大的数据资源。在大数据时代下,如何有效管理和用好警务数据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主要提出了警务数据资产化的概念,阐述了实施数据资产管理的路径。指出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资产管理是警务大数据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基本保障,也是成效的倍增器,利用数据资产运营思维模式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新四者"关系,科学实践数据资产管理,构建警务数据感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以大数据为核心的警务信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
简介:资产评估师作为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群体,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地位的极大提升。加强行业统战工作,认真学习并深入贯彻执行统战工作精神,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资产评估专业人士应加强思想政治修养,立足评估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挥专长、参政议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简介:在表外资产证券化的内部信用增级中,是由发起人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而外部信用增级中承担资产支持债券风险的是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内外信用增级的效果如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双重追索权”,而没有把所有的风险出售给投资者。传统采用表外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还借鉴表内模式的法律机制来实现安全价值,如以“巴塞尔协议Ⅲ”和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为代表的对流动性监管、风险自留和信用评级等的安全监管,以及美国颁布的《资产担保债券政策声明》《最佳实践准则》对源于欧洲的表内双担保债券等表内证券发行的鼓励。而传统流行表内模式资产证券化的国家也借鉴表外模式法律机制来实现效率价值,如德国的Pfandbrief债券、西班牙的Spanishcedulas债券以及源于英国的整体业务证券化发行时采用特设目的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实现了某种程度的破产隔离。这些表内和表外模式法律机制的互鉴实现了资产证券化表内和表外模式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