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九九三年荆州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争创“十佳律师”和“十佳公证员”的竞赛活动。经过自下而上推荐、评选,“十佳律师”和“十佳公证员”已经产生,地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表彰。“十佳律师”为:石首市第二律师事务所赛中平监利县第二律师事务所袁守海松滋县律师事务所刘启斌仙桃市第一律师事务所邹丽荣(女)钟祥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孔凡翠(女)公安县第一律师事务所施大谦京山县律师事务所邓年秀潜江市楚天津师事务所汪绍永江陵县第二律师事务所刘于东荆州地区律师事务所荣延春“十佳公证员’为:江陵县公证处肖国雄张良志公安县公证处周祖成松滋县公证处袁先茂石首市公证处杨仁涛天门市公证处张明鲜潜江市公证处胡先智仙桃市公证
简介:1993年10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荆州市沙市支行(下称沙市支行)与荆州市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下称轻工供销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一、轻工供销公司向沙市支行借款140万元;二、期限从1993年11月7日至1996年11月7日;三、利率为年百分之十点八;四、抵押物为轻工供销公司的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轻工商场"。同年10月20日,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并进行了公证。该合同作为双方借款合同的正本。同时双方又约定另一笔金额为30万元,利率为月千分之七点二,期限从1993年3月2日至1994年3月2日的借款作为双方借款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