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白补强规则作为一种刑事诉讼的证明规则,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有原则性的规定,但却需要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深化,并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不同处理。关于补强证据的补强范围,一般认为须对法益侵害后果等犯罪客观要件进行补强才谓充分。关于补强的程度,“专门性知识原则”及“被告人身份同一性补强”为较高的要求,不能达到时则须对自白的亲历性、自白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能否排除合理怀疑及自白的外部环境进行综合考察,进而判断自白的真伪。关于共犯口供的补强问题,在没有其他补强证据能补强犯罪客观要件的情况下,一般认为如果三名以上共犯的供述自然、真实,且在犯罪细节上能相互印证,并排除非法取证情形的,应可认定案件事实。
简介:"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是处理跨国污染赔偿责任的一个里程性案例,其中的原则对后来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相当多的多边环境保护条约吸收了其中的"领土无害使用原则"的精神,国际法委员会在对国际法的编纂和渐进发展过程中也以此原则为指导精神,可以说该原则已经具有习惯国际法规则的地位。1982年《海洋法公约》中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也吸收了"领土无害使用原则"精神。在国家管辖海域——领海、专属经济区发生的污染可能危及其他国家领土或管辖下的海域,因此在预防海洋污染方面,该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个可能的情况是他国陆地来源地的污染对本国领海、专属经济区造成损害,或反之亦然。就该案所主要解决的损害赔偿责任而言,它同当代海洋污染的责任制度有很大的差距,后者规定各国主要承担预防义务,其次主要处理船舶污染问题、船舶所有人的赔偿责任问题。
简介: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以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为突破口。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中唯心主义的全面清理,马克思剥去了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神秘主义外衣,将这一理论的本体论前提由“伦理关系”转换为“社会物质关系”,同时将黑格尔颠倒了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唯物主义论断。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解剖,科学地抽象出了“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等重要范畴,并通过分析国家、法等上层建筑与所有制的关系,得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科学结论,在市民社会的“问题域”中对市民社会理论深度阐发而通达历史唯物主义,并完成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面论证。
简介:韩国学界一直通过詹姆斯·克罗斯怀特(JamesCrosswhite)和米泽斯洛.马讷里(MieczyslawManeli)理解新修辞学理论,而他两人都不甚强调奥布莱茨-泰特卡在理论研究中的作用。在韩国对佩雷尔曼的研究仍旧是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哲学家与语言学家在主导。韩国新修辞学研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在于韩国学生理解佩雷尔曼的关键概念(如“辩证推理”及“论辩”)时存在不一致性。这种不一致表明某些佩雷尔曼的表述(如定义、思维之间的联系与思路)本身就是论辩的话题。韩国新修辞学研究中的其他问题还有英语在其中的影响,在对佩雷尔曼和奥布莱茨一泰特卡的研究中也是如此。这种学术殖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改变,这违背了佩雷尔曼主张的多元化、多样的和谐以及平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