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纵向垄断协议的规制,美国已从本身违法原则发展到合理原则,欧盟则采用禁止加豁免的模式。我国应以借鉴欧盟模式为宜,尽快颁布《纵向垄断协议指南》,从而弥补我国《反垄断法》关于纵向垄断协议规定的不足。

  • 标签: 本身违法原则 合理原则 禁止加豁免 完善
  • 简介:垄断协议规制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基础,立法的原则性与垄断协议本身的复杂性要求垄断协议的规制必须建立在经济分析、消费者整体福利和社会整体利益综合考量基础之上,制定《垄断协议指南》是科学、合理禁止垄断协议的保证。

  • 标签: 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指南 立法技术
  • 简介:纵向垄断协议当事人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原告资格之所以成为问题,根本缘由在于其内部包含着当事人过错与维护公共利益这一对'私'价值与'公'价值之间的矛盾。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现有诉权否定论、有限诉权论和德国法层面的完全诉权并没有真正化解这对矛盾,它们各自不同程度上使用'非黑即白'的选择模式反倒使这对矛盾更具对抗性。以功能为标准,在对审理反垄断损害赔偿之诉的程序进行阶段化的基础上,进行制度构建,成为化解矛盾,解决纵向垄断协议当事人原告资格问题的新尝试。

  • 标签: 当事人过错 公共利益 纵向垄断协议当事人 原告资格
  • 简介:与草案相比,《反垄断法》中关于垄断协议的规定更具科学性,但仍存在许多应当进一步澄清的地方,比如关于“垄断协议”的定义中,没有明确纳入“以限制竞争为目的”的协议;对一般豁免条件的规定不完整等,本文对这些偏差的纠正措施提出建议,希望能在以后的补充立法中予以完善。

  • 标签: 反垄断法 垄断协议 竞争法
  • 简介:随着国际反垄断案件的不断增长,反垄断领域的国际合作也日益活跃。反垄断双边合作协议是实现国际反垄断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通过对双边反垄断合作协议的解读,我们发现虽然各国之间的双边反垄断合作协议是建立在双方的特殊利益基础上的,但是这些协议的基本原则、目标和实施规则方面具有高度的趋同性。各国在国际反垄断领域采取的这种高度趋同性的双边合作模式,将会提高国际反垄断实施的效率和推动国际反垄断体制的形成。

  • 标签: 反垄断 国际合作 双边协议
  • 简介:与其他垄断协议一样,纵向价格限制的反垄断分析也须经过两个步骤:在“垄断协议”的认定上,不能只看其对品牌内部竞争所产生的纵向限制,还需证明这种纵向限制有导致社会总产出减少的可能性;在豁免条件的考察上,需关注其能否产生“激励零售商提供售前服务、促销服务”的效率。我国已有的纵向价格限制案件的处理中,往往直接将其纵向效果作为认定垄断协议的依据,因而未能为其处理结果提供正确的论证。

  • 标签: 纵向价格限制 转售价格限制 垄断协议
  • 简介:任何分类都有局限性,垄断协议的二分法也不例外。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之间的区分不能形式化,由于在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灰色地带,横向和纵向协议这种简单划分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垄断协议行为,也不能反映所有垄断行为表象上体现出的违法行为性质。我国反垄断法在理论、实务和立法上均将二分法形式化,造成执法中的一些困境。轴辐协议便是一种游离在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之外的新型垄断协议,它有自身独特的结构、性质与认定方法。轴辐协议的出现应当引发我们对垄断协议二分法利弊的重新认识,并重新构建我国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则。

  • 标签: 垄断协议 轴辐协议 二分法 违法性认定 规则再造
  • 简介:目次一、案件基本情况(一)事实概要(二)判决要旨二、本案评释(一)对纵向垄断协议诉讼资格的讨论(二)转售价格维持的法律性质及证明责任分配三、结语2012年5月宣判的"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案"〔1〕是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以来,法院审理的首例纵向垄断协议

  • 标签: 纵向垄断 诉权 证明责任
  • 简介:为了降低垄断协议给竞争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世界各国陆续引入宽恕制度,我国也不例外,但现行《反垄断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定》多为原则性规范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加大对垄断协议行为的行政罚款力度,并借鉴其他竞争法国家的法律规定、实践经验和学者的建议而制定具有可预测且透明的执法要件,应可使卡特尔宽恕制度的执行效果最大化。

  • 标签: 垄断协议 卡特尔 宽恕制度
  • 简介:规范垄断协议是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反垄断法中最受关注、制裁最为严厉的部分。我国的反垄断法经过学者们的“千呼万唤”,终于送交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经过两年以来的不断调整与修正,与“草拟稿”相较更加合理、更加完善,但是对垄断协议的界定、豁免、法律责任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尚需进一步的调整与完善,以使之更有效地保障市场竞争机制的良性运行。

  • 标签: 垄断协议 豁免 法律责任 卡特尔
  • 简介:<正>目次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意义二、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经济效益分析三、试论对一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四、试论中国法对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的规制一、研究对象的界定与研究意义(一)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之定义作为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的一种,纵向地域及客户限制协议一般是指供货商在供货协议中,对销售商转售该商品时的地域或对象之范围进行限制的协议行为。这主要表现为生产商对销售商的限制,

  • 标签: 客户限制 限制竞争行为 特许经营 市场支配地位 竞争法 联邦最高法院
  • 简介: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引致垄断力的现象客观存在,对数据的控制可强化企业的竞争优势、行为的反竞争效应,数据垄断的规制成为现代反垄断法应然使命。结合数据生命周期与数据驱动型企业的商业模式、交易行为可窥探出数据的竞争影响。芝加哥学派理论指导下的现代反垄断法未能把握多边市场特质从而纵容了数据垄断,反垄断法的执法思路和方法需有所转变。在反垄断法规则体系之外,应区分数据权与数据可携带权的配置对反垄断法产生的不同效果,一方面可以借鉴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相协调的制度建构,另一方面需在数据可携带权场景化图谱中觅求推动反数据垄断的平衡点。而在反垄断法规则体系之内,则应探寻出依赖于完善必需设施原则的进路。

  • 标签: 大数据 网络效应 芝加哥学派 数据权 反垄断
  • 简介:近两年行政垄断案件突然频发;新《反垄断法》修订工作中行政垄断是当中重点之一;有学者对行政垄断的范围提出质疑。2015年生效的新《行政诉讼法》将“抽象性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抽象性行政垄断也因此进入司法审查的视野。但目前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责任规定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追责主体和权限设计不合理、抽象性行政垄断行为未全部纳入司法审查,以及行政垄断受害人没有获得赔偿的救济途径等。这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行政垄断及其反垄断法规制。

  • 标签: 行政垄断 反垄断法 行政垄断行为
  • 简介:行政垄断主要应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规制,其能够由反垄断法加以调整。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反映了开放社会中经济法本质的二元结构特征。刚出台的《反垄断法》在制止行政垄断方面乏善可陈。今后在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上,应摈弃偏见,提倡制度创新。

  • 标签: 行政垄断 反垄断法 规制 创新
  • 简介: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哪些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方面我们面临哪些问题,是立法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还是兼而有之?《反垄断法》缘何迟迟不能推出,主要存在哪些难点和阻力?《反垄断法》推出以后是否就意味着万事大吉?需要另起炉灶建立一个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吗?考虑到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我们如何运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推进中国的反垄断事业?《法人》邀请了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身处反垄断一线的监管层人士,就以上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国《反垄断法》的破茧而出,反垄断系统工程的实话有所助益。

  • 标签: 《反垄断法》 执法工作 中国 经济体制 立法 行业限制
  • 简介:信息产业是基于计算机和电子通信技术的一个专门行业,具体的内容大致有通信设备和用户终端设备的制造、电子信息传输和通信线路维护、互联网站平台和网站内容服务,其中网站平台和内容服务是整个信息产业的领头羊,也是一般人们所说的狭义上的网络经济,所有通信和用户终端设备的制造、大量的各种网络服务软件、计算机系统软件和程序软件,它们的市场需求定单都有赖于网络经济的发展来带动.

  • 标签: 电信垄断 信息产业 中国 行政审批权 网络通信 竞争机制
  • 简介:垄断是一个歧义较多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其所展示的内涵各不相同.垄断与反垄断法密切相关,要制定一部科学而又切合我国实际的反垄断法,首先必须界定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而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界定的前提是对垄断涵义进行全面、系统的界定.只有这样,才能搞清楚我国未来将制定的反垄断法到底要反什么样的垄断,即我国反垄断法将以何种垄断作为其规制的对象.

  • 标签: 垄断 语源 涵义 反垄断法
  • 简介:行政垄断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时期的一个突出现象,是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它的存在严重限制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新出台的《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问题已经有了明文的规定但是,行政垄断在法律规制中仍存在种种不足,使得其负面影响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的抑制,行政垄断依然处于“软约束”状态。本文在综合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着揭示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规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行政垄断的法律综合规制提出一点想法和建议,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果。

  • 标签: 反垄断法行政 垄断规制 浅议反垄断法
  • 简介:2008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反垄断法》。然而,我国行政垄断由来已久,形成原因复杂,表现形式多样,而且与自然垄断、市场垄断交织在一起。在《反垄断法》实施以后,突破行业行政垄断,并非一蹴而就。建立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在行政垄断势力非常强大的情况下,需要找到打破行业行政垄断的突破口。

  • 标签: 反垄断法 行政垄断 国有企业 行业管理
  • 简介: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对当事人离婚登记时达成的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协议(简称夫妻债务清偿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的认识上,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夫妻债务清偿协议,与离婚登记的法律效力一致,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具有依法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二种观点是,夫妻债务清偿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由于对夫妻债务清偿协议法律效力的认识,涉及当事人和债权人的民事权益等诸多法律实务问题的处理,认识不同,处理结果的差异就很大。因此,探讨夫妻债务清偿协议的法律效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夫妻债务清偿协议的性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离婚登记,是国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所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离婚登记一经完

  • 标签: 债务清偿 双方当事人 婚姻登记 协议离婚 法律效力 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