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比例原则在理论上是公法领域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正当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限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有力原则。税务诉讼“双重前置”制度限制甚至剥夺了纳税人的司法救济权。“清税前置”从目的正当性、程序妥当性和必要性、结果(狭义合比例性)方面均不符合比例原则。由于纳税人对行政复议缺乏信任,“复议法定前置”尽管立法目的符合正当性原则,但其程序和结果也难以通过妥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之审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此次修订应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中心,废除“清税前置”并将“复议法定前置”调整为“复议诱导前置”。在赋予纳税人选择权的前提下,采取正负激励手段诱导纳税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程序。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造业实现了长足发展,大批制造业企业茁壮成长,并开始参与国际竞争,不少企业已经具备了在国际市场站稳脚跟的实力,高铁成为中国制造“走出去”最为耀眼的明星。实践证明,在现阶段制造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大力发展制造业对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十分重要。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制造业发展面临新挑战。原先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亟须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因此,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创新发展能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高度融合,使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强化质量管理,培育知名品牌;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塑造新常态下的竞争优势;加强教育培训,形成成熟的产业工人队伍;健全绿色工业体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制造业良好发展的环境,以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