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行《立法法》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扩大到了设区的市政府.这对于各地方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平衡固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通过对宪法文本的观察和解释,发现宪法构建的地方立法体制是另一番格局.地方立法形式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决议,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限定在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决议的制定主体则包括各级地方人大,没有授予地方政府以行政规章制定权,并原则规定了地方立法的监督体制.故立法者有必要在尊重宪法文本的基础上,重构地方立法体制.
简介:农村土地征收中存在着各种行政裁量,裁量的行使在某种程度上关涉农民的切身利益。目前的裁量控制是四元结构控制,即立法控制、行政自制、司法控制以及社会控制,但四维度控制中的各个维度均存在不足导致农村土地征收中行政裁量的行使失当。立法使用不确定概念、缺乏标准和指导性规则的授权、缺少某些应有的配套制度,使得其对行政裁量的控制多有漏洞;司法在立法规范设计脱离行政裁量运作轨迹,其独立性又遇阻的双重因素下,对裁量的控制鞭长莫及;行政机关制定各种内部裁量基准实行自律,却又因适用裁量基准的过程中有着强烈的主观色彩而导致徒有虚名;公民参与行政过程,但缺少规范保障,建言对裁量的控制收效甚微。因此,对农村土地征收中行政裁量的控制,应创新立法规制、加强行政自制、强化司法审查、完善社会监督。
简介:在控制逻辑中,治理者和被治理者是一对矛盾。在步入后工业文明的关口,控制逻辑的消极性凸显。控制逻辑本质上是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冲突的,它加剧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甚至国与国之间的矛盾,导致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高度僵化和低效,难以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服务型行政是对控制逻辑反思的结果。在步入后工业社会过程中,治理矛盾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治理环境的开放性、治理者和被治理者日益增强的共同体属性、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等召唤治理模式的革命。在后工业社会服务型行政中,政府以有效的社会服务为核心目标,政府扮演引导者角色,呈现出治理角色更加模糊、治理内容更为随机、治理方式更为灵活的特征。
简介:克隆人技术发展的立法规制涉及重要的宪法价值,需要对其予以合宪性控制。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性控制主要涉及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合宪性解释、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合宪性控制以及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合宪性审查三个层面。其中,克隆人技术相关法的合宪性解释是指在直接针对克隆人技术的立法规定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对医疗、卫生或胚胎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进行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达到保护宪法价值的目的;克隆人技术立法过程的合宪性控制的目的在于确保克隆人技术在立法方向上与生命权和人的尊严这一基础价值相契合,在立法的程序上符合宪法确立的基本立法原则,为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合宪性提供价值指引和程序保障;克隆人技术立法内容的合宪性审查主要针对既存的克隆人技术立法的审查,其在启动方式、考量因素和解释方法等方面具有多元性。
简介:为增强渤海溢油污染防控能力,提高防控实效,应当在渤海管理立法中建立全渤海统一的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渤海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应包括:建立溢油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构、溢油污染防控联合检查制度、溢油污染监视监测制度、溢油污染信息管理制度、溢油污染联动应急处置制度、溢油污染事故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