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吴宗宪,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工作协会常务理事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司法部社区矫正工作特邀专家,司法部燕城监狱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曾获国家司法部“杰出青年”及“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4年5月成为国家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七部委组织评定的“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简介:罗豪才教授将起源于西方的软法概念引入国内,他的主要观点为,软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其实施不依赖于国家强制力进行保障,而主要是依靠成员自觉、制度约束、社会舆论、利益驱动等机制,所以软法规则只具有软拘束力,与硬法相比,其更富有弹性和多样化。"软法"具有立法主体多元化、表现形式多样化、内容民主化和依靠软约束力四个特征,与"硬法"存在着协同治理、互补、相互转化的基本关系。目前在国内,软法思想已经深入到了社会治理中,主要被应用在环境治理、互联网等领域,创新了中国的治理模式。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更具灵活性和活力的软法能够反映当今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的实际需要,可以弥补硬法的不足。有关软法的理论实践将会逐步扩展到社会治理的更广阔领域,软法理论的价值也将在实践中得到客观评价,并推动软法规范体系的完善。
简介:国际关系理论是学科的思想积淀和知识根基,其研究状况直接反映出中国国际关系学科的整体发展面貌和水平。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中国国家实力和地位显著提升等外部力量推动下,中国国际关系学科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对理论创新的需求和呼声愈发强烈。最近几年,中国学者构建原创性国际关系理论的努力已经产生了一些初步成果,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和讨论。那么,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理论研究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出现过哪些重大理论争鸣?当前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取得了哪些新进展?存在着哪些缺陷和不足?如何看待有关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学派的主张?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发展前景如何?为此,本刊特约记者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马骦专访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刘丰教授,他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国际关系理论、国际安全和东亚国际关系,专著《制衡的逻辑:结构压力、霸权正当性与大国行为》,译著《现实主义与国际政治》《没有应答的威胁》《新古典现实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等。
简介:新行为无价值论无法形成与结果无价值论的有效争点。行为在判断违法性方面较之于结果的独特性或优越性难以体现;单纯通过刑罚来维护规范,有失正当。判断不法需要考量主观要素的观点,无法起到威慑行为人进一步偏离规范进而产生保护法益的效果。行为规范违反说之价值判断所依据的基准与社会观念、社会行为准则等脱离不开干系。将罗克信意义上的客观归责理论当作建构法益侵害导向说的实质工具,意图抗衡结果无价值论的做法,存在问题。新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差别,不在于在判断违法性问题上的事前或者事后的立场。新规范违反说的理论“基因”决定了其难以彻底“告别”伦理规范。刑法需借助多学科的知识以及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工具,重新直面伦理规范二元说。
简介:莫教授是国内学术界提倡"依宪治国"的第一人,始终引领"依宪治国"理论的发展。莫教授基于自己20多年的"依宪治国"理论的研究,结合党内法规建设、合宪性审查工作等当下热点问题,阐述了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莫教授首先按照时间顺序介绍自己提出"依宪治国"概念的背景、"依宪治国"内涵的不断丰富、当前"依宪治国"的主要任务等。其次,莫教授针对2017年"依宪治国"理论的发展又具体阐释了合宪性审查的内容与意义。再次,莫教授强调了党内法规建设与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最后,莫教授将细化合宪性审查的研究,即从审查时间、审查程序、审查结论等方面提出可操作性建议。
简介:夏:何老师,您好!非常高兴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描绘了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核心任务,并为此做出了全面规划和周密部署。十九大报告指明了新时代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其中贯穿着大量法治的精神和要求。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否请您谈谈,您是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