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成都市总工会为解决目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普遍面临的由于企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大、兼职化普遍、能力参差不齐等带来的工作不规范、工作滑坡等问题,联合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引入国际国内公共服务和管理领域中普遍运用的方式——标准化管理方式,启动了成都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综合标准化工作,并于2012年底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国家级试点项目,试点时间为2013年1月到2014年12月,这是我国工会系统获得的第一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两年多来,市总工会依据国家、省、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律法规,按照“健全管理体系、科学公开模式、完善监督机制、广泛职工参与”的总体要求,构建并发布了成都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标准体系及系列标准,从221家单位先期试点到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标准实施,组织开展了我市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和第三方职工满意度测评。2014年12月23日,此项工作以96分顺利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检查验收,并获得专家“立意不简单、开展不容易、效果不一般”的高度评价,认为“成都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领导重视、组织有方,标准适用、体系有序,宣贯到位、开展有力,创新实践、实施有效,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简介:执行性地方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地方国家机关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上位法的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或上位法的规定作出适合本行政区域实际需要的深化、细化和补充而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为。要制定出良好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确定地方立法的良法实体标准和形式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良法的实体标准包括以人为本的标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标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标准、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良法的形式标准包括地方性标准、执行性标准、依据性标准、可操作性标准和简明性标准。执行性地方立法可以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不适合时代要求的上位法作出创新性规定,但其范围限于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公权力限制及公务员管理和社会公益保护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