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改造前工程概况及存在问题 1、改造前工程概况 滁州市二水厂于1994年建成通水,设计规模为10×104m3/d,滤池前未设反应沉淀池,而采用直接过滤的净化工艺,源水取自城西水库,该水体常年浊度在3~20mg/l之间且夏季藻较多。 水厂建有双阀滤池两座,共16组、32格、单格净尺寸6.3m×3.1m,总过滤面积625m2。滤池采用大阻力配水配气系统,配水管为DN100ABS管,上开Φ9mm圆孔作配水孔,配气系统采用丰型管形式,干管为D219×6钢管,支管为DN20镀锌钢管,支管上交错向下开Φ2mm圆孔作为配气孔,滤支采用1.0~1.25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定”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以下简称监测),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计划地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和法定检验机构,开展的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质量判定,公布商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