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今天,多元主义面临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宗教间、民族间和族群间不断升级的冲突;另一方面是宗教、民族和族群内部对持对立立场的个体的压制。无论是共同体之间还是共同体内部的冲突,都是由于不同共同体对政治、文化和宗教认同的理解不同造成的。在展现了针对内部多元主义的挑战所造成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之后,本文介绍了一种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替代性理解,即认为我们的忠诚是个人或个体认同的一部分。这种理解不同于以自我意识为基础的认同理论,后者来源于理查德·罗蒂的自由主义的后现代理论以及伯纳德·威廉斯的非认知理论。而本文则认为,个体忠诚的本质在于我们不会将我们的价值观强加给那些赞同多元文化事业但却持有不同于我们的价值观的个体。
简介:“国家自主性”作为“回归国家”学派关于国家问题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研究现代国家建构与政治发展的不可或缺的视角。在不同的社会情境下,国家拥有自主性的程度及其影响不同。在灾害场域,国家通过清晰化与简单化的政治动员,优先对受灾群体进行政策供给、资源救济与分类治理,并通过对资源分配与救灾过程的强力监控,确保社会整体利益的均衡,以稳定政治秩序,体现出明显的自主性特征。但是,国家维稳理念的异化、地方政策执行的变通及政权的“经营性”也在挑战着国家自主性。对中国来讲,重构国家自主性应以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为根本,以地方政权建设为基础,还原政府的法治特性并重塑其服务品格。
简介:本文从《人民日报》披露的“衡阳贿选事件”相关信息出发,结合湖南人大网、衡阳市人大常委会网等网站所发布的与“衡阳贿选事件”相关的资料,对“衡阳贿选事件”的事实状况进行了全面和系统地深度整理,梳理出一些更为完整的关于“衡阳贿选事件”的重要信息和资料。基于这些深度挖掘的信息和资料,本文详细地论证了《人民日报》对“衡阳贿选事件”定性为“三个挑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以及对党纪国法的挑战)的正当性依据。继而本文又全面和系统地分析了“衡阳贿选事件”发生的可能存在的各种成因,指出了“衡阳贿选事件”可能导致的需要学界和决策层高度关注的“宪法危机”问题。与此同时,本文又从我国现行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出发,对如何在法律上妥善处理“衡阳贿选事件”在对人、对事两个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和建议。作者强调,一定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科学严谨地处理“衡阳贿选事件”所引发的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通过对“衡阳贿选事件”的善后处理来将坏事转为成反腐倡廉的动力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政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和复杂的反腐败问题的执政能力。
简介:“负责任主权”是当前国际关系主权理论面对的新议题,这是主权理论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嬗变的必然结果。它一方面源于主权概念之历史逻辑与内在的“正当性”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国家应对当前全球问题的一种理论选择。“负责任主权”理论并不是对传统主权理论的单纯挑战或背离。在从“权利”、“控制”与“能力”视角走向“责任”视角的过程中,“负责任主权”实际上与主权的特定历史传统(如“大国责任”)一脉相承;同时,它在概念建构过程中也逐渐丰富其内涵,从最初的“保护”、“预防”与“反应”功能扩充到“构建/重建”乃至于“关怀”功能。当前“负责任主权”研究逐渐体现出“自由论”与“社群论”两种不同的责任观。作为一种新框架,“负责任主权”已经在结构、逻辑、标准、内容与层次方面展现出若干理论特征。尽管面临许多理论争议与实践挑战,“负责任主权”中的某些因素有助于推动中国主动地融入国际社会,缓解崛起过程中的困境,展现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简介: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人类社会迈入到了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不仅社会呈现为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的总体特征,而且整个世界人类都处在了流动性、开放性、复杂性的环境当中。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带来的是社会结构从一种线性模式向网络化的转变。而社会网络结构的生成不仅对现有的社会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而且还从制度重构的意义上,要求我们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新时空坐标系中去积极建构一种基于网络结构之上的社会管理方式。为此,我们研究既是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全球化视野和后工业化取向的叙事,又是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时空坐标系中探讨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方式及其建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