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无罪推定,历来都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点内容,也是专家、学者们争论的热点之一。尤其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关于无罪推定的争论也愈发激烈,各种观点亦层出不穷。本文不想介入此间争论,只想从无罪推定和刑事诉讼的关系这个角度上,来谈一谈在实践操作中应如何把握无罪推定这一基本原则。一无罪推定浅析无罪推定,是指任何人在未经法院合法、有效判决以前,应推定其无罪。它所强调的是,任何一个人必须要有确凿、充分的证据,且经法院合法、有效的判决才可确认为罪犯。所谓"确凿"、"充分",是指能证明犯罪的证据要有完全的证明能力,真正符合刑事证据的运用规则。所谓"合法"、"有效",是指审判活动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又要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掀起了旨在构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政府治理范式运动,它具有剧烈性(radical)、根本性(fundamental)和戏剧性(dramatically)等特征,也称之为“政府再造”(reengineeringgovemment)工程。其中,政府流程再造(GovernmentProcessReengineering,GPR)旨在重新设计传统的官僚制组织过程,理顺政府政务流程,以期为市民提供便捷化、整合性的公共服务,成为“政府再造”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简介:林倩,郑振宇在一文中介绍了西方国家公共部门流程再造的主要做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文章认为,所谓公共部门流程,是指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以社会需求为起点,在公共部门组织内部设计的决策、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控制等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个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作业过程.而公共部门流程再造,指的不是简单的组织精简和结构重组,而是对政府治理的理念、原则、结构、行为等进行大规模的改革,以提高政府的绩效和服务的品质;是"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进行根本性的转型,以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能力".公共部门流程再造是许多国家政府改革运动的核心部分,西方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开展了大规模的公共部门流程再造运动.在西方国家的这场公共部门流程再造运动中,以美国、英国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