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社会事务逐步转移到社区,居民也由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社区逐步成为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但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社区组织结构单一、社区组织管理思想落后、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社区组织管理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力、社区组织力量较薄弱等问题。为扩大基层民主,实现居民自治,减轻政府负担,依据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实践,应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调整建制,合理分权和放权,更新观念、培养新型社区干部、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落实社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使居委会真正履行其功能,实现社区管理的法制化,从而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推进社会全面进步。
简介:新刑诉法不仅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且将其适用阶段向前延伸至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部门)确立为非法证据排除的主体,不仅是基于对侦查机关系犯罪证据"从无到有"的收集者、案件框架"从微到著"的构建者的准确定位,更是出于侦查阶段对整个诉讼进程走向的决定作用,刑事辩护形态从实体性辩护转向程序性辩护以及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现实考量。侦查机关(部门)防范与排除非法证据,应主要依靠侦查人员自查、层级书面审查、专职复审员复审,同时,还应密切部门间配合、与律师良性互动以及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阶段非法证据的防范和排除,不仅要从转变侦查理念、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更要从规范初查取证、严格证据转换、落实责任追究上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