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中国建立后不仅国家的对外工作开始关注东南亚问题,而且与东南亚相关的髙等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也得到髙度重视.20世纪五六十年代,厦门大学南洋研究所、中山大学东南亚历史研究室、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等先后成立,开启了新中国东南亚研究机构建设的先河.尽管“文革”初期各研究机构均遭遇不同程度的挫折,但在1972年后各项复建工作又先后开展.1978年中国东南亚研究会正式成立.1984年暨南大学、厦门大学获批专门史(中外关系史)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培养国内首批东南亚史和华侨史方向博士研究生人才,中国的东南亚研究再次进入发展时期.新中国东南亚研究机构的创设和发展,推动了国内东南亚和华侨问题研究,为新中国东南亚区域国别和侨务问题研究培养了研究队伍,为国内东南亚研究的多学科发展和进一步繁荣创造了重要条件.
简介:一、设立妨害商业信誉罪的必要性商业信誉,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流通或与此有直接联系的经济行为中逐渐形成的,反映社会对其资信状况、经营绩效、商品质量、员工素质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简言之,商业信誉就是一个企业的公众形象,它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无价之宝,同时,商业信誉还具有一定的经济属性,它能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属于无形财产的范畴。良好的信誉能够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其经济价值是巨大的,但由于它处于一种信息状态,其流向和强度往往难以控制,因而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和侵害,从而给商业信誉主体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其进行保护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仅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并不能完全捍卫自己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给商誉权提供最为充分和有效的保护。刑法的适度参与,则是商誉权法律保护体系中不可缺少的最后一道屏障,设立妨害商业信誉罪,就是以立法手段来构筑这道重要的、也是最强硬的法律屏障。
简介:<正>自从1998年美国在StateStreetBank&TrustCo.v.SignatureFinancialGroup,Inc案中确认对商业方法发明给予专利保护之后,有关商业方法专利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这一方面原因是经济的全球化使得许多国家的经济和与之相关的法律政策都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很难说这是一个国家自己的事情,因为对于专利法保护范围上的一个新的突破会引起在技术、经济上新的竞争因素,尤其是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使得这一因素对于其他国家的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原因是商业方法发明专利与计算机程序专利有密切的联系,甚至是不可分的,商业方法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