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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全面提升珠海法治建设水平,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不断拓宽仲裁服务领域,创新仲裁服务方式,切实提高仲裁案件质量,为“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挥独特的作用。为此,要强化仲裁意识,充分认识仲裁法律制度在创建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借鉴国内外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推动珠海仲裁事业朝着制度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大法制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打造珠海仲裁品牌。

  • 标签: 仲裁 国内外先进经验 管理制度
  • 简介: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程中,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的关系与衔接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民事诉讼法以专编来规定仲裁制度自然是十分必要和可取的,很多制度得到了改进或完善,但是在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权限及程序问题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然不够严谨,而且与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及各国仲裁立法普遍认可的自裁管辖权原则相违背,因此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并徐图完善。

  • 标签: 仲裁协议效力 自裁管辖权 立法模式
  • 简介:新刑诉法首次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前召集控辩双方听取有关程序问题的意见,这被学界认为是针对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的雏形。庭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庭审程序具有相似性,但因裁判对象不同也有其独有的特征。英美及很多大陆法系国家均建立了针对重大程序性争议的庭前听证程序。我国现阶段由法官在庭审阶段行政化处理程序性争议,这一方式所存在的缺陷也催生了新刑诉法庭前听证程序的初步确立,但具体的实施规则尚需完善。

  • 标签: 程序性争议 庭前听证程序 刑事诉讼法修改 集中审理 控辩平等
  • 简介:运用法院诉讼方式的局限1990年8月在蒙特卡洛的世界田径锦标赛中,美国田径明星、前奥运金牌得主雷诺兹被查出使用了类固醇,国际业余田径联合会宣布对其禁赛两年,这使他失去了参加1992年奥运会的资格。

  • 标签: 奥运会 法律精神 仲裁机构 诉讼方式 蒙特卡洛 田径
  • 简介:民主的形式包括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两种,直接民主虽然最能体现民主的本质,但是难以体制化,参与民主是直接民主非体制实现的主要形态。参与式预算是指通过举办听证等方式,使公众直接参与预算过程,决定或部分决定公共资源的配置,并对预算执行实施监督。参与式预算改革正在成为世界范围内公共预算制度的变革潮流,在我国已经出现温岭模式、哈尔滨和无锡模式、闵行模式等参与式预算改革实践。预算听证是听证在公共预算过程的应用,也是公众直接参与预算的主要渠道。在我国,预算听证包括预算编制、执行中的预算行政听证和预算审批、执行监督中的预算人大听证,应当总结我国既有的预算听证实践与立法,在《预算法》修改中建立预算听证制度,推动参与式预算改革的法制化。

  • 标签: 参与民主 参与式预算 预算听证 预算民主 预算法
  • 简介:正当程序作为指导刑事诉讼程序的核心性原则之一蕴含着丰富的机理。包括权利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权力应当受到严格的制约和监督、程序本身应当符合人性的基本要求、程序运行过程应当有主体的参与、经由正当程序产生的结果具有广泛的可接受性、正当性的程序应当是符合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程序,等。在侦查讯问程序中引入和推广“三项制度”符合正当程序的有关基本原理,是侦查讯问程序正当化的必由之路。

  • 标签: 正当程序 侦查讯问程序 “三项制度”
  • 简介:建立医事仲裁庭,实现医、法直接结合,同步完成医疗过错的认定与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摆脱医患纠纷法律处理困境的根本出路。公民是否享有人身权无需仲裁也不能仲裁,但患者的人身权是否受到医疗过错行为的侵犯、是否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则属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取代《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起,医疗事故侵权赔偿已经不再属于卫生行政处理的范围,此时医事仲裁已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建立医事仲裁庭在制度基础与人才储备方面均有可行性。在医疗服务合同签订时、履行中、履行后,均应允许医患双方签署医患纠纷仲裁协议。架构医事仲裁庭的便捷方案是在现有仲裁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的仲裁员,其他规制可适用《仲裁法》。

  • 标签: 医法结合 医事仲裁 可行性 医事仲裁协议 医事仲裁庭架构
  • 简介: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在研究、探索通过仲裁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都要依据我国法律思考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不仅决定了仲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关系到仲裁裁决会被国内法院撤销或者不被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最终导致仲裁无效。笔者认为,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具有可仲裁性,除此之外的医疗纠纷则不具有。

  • 标签: 医疗纠纷 可仲裁性 法律思考
  • 简介:东西方文化差异对海事仲裁的影响不容小觑。在介绍海事仲裁在亚洲地区最新情况的基础上,分析文化差异对法律上的争议和事实上的争议的影响,指出仲裁中证据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仲裁中文化差异的实例,提出仲裁当事人对文化差异的应对措施。

  • 标签: 文化 海事仲裁 证据
  • 简介:在世界青年公共参与兴起和受到越来越多关注的背景下,关注和研究中国青年公共参与的问题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分析表明,在探讨青年公共参与的本质原因时,有四个关键视角值得注意:基于青年民主扩展和人权发展的观点、基于青年利益表达和利益满足的观点、基于青年公共决策的认同观点以及基于青年能力提高的观点。由此建议今后应重视青年参与公共事务问题,加大青年公共参与研究。

  • 标签: 公共参与 青年 公共政策
  • 简介:竞争法的有效实施依赖于竞争程序制度和理论的建设和完善。本文希望通过推荐Hans-J(u|¨)rgenAhrens教授主编的《竞争程序》一书,向中国读者简要介绍德国的竞争诉讼程序以供参考借鉴。

  • 标签: 《竞争程序》 不作为请求权 催告 临时处分 损害赔偿
  • 简介:《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将导致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的要求改变了"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模式。把"法定程序"作为司法审查标准有很大局限性,本文建议将司法审查标准提升为"正当程序"标准。

  • 标签: 法定程序 正当程序 司法审查标准 立法建议
  • 简介:《能源宪章条约》中规定了其暂时适用的制度,而条约的暂时适用问题却是国际条约法上较少探讨的一个问题,因此在《能源宪章条约》的实践过程中,该制度的使用已经多次发生纠纷,而好几个投资仲裁案例均与此问题相关。仲裁庭对于条约暂时适用制度的解释与裁决,无疑将会对国际条约法中这一问题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 标签: 能源宪章条约 投资仲裁 条约 暂时适用
  • 简介:一、引言:跨国破产的界定及其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冲突从1962年加拿大学者麦克卢汉提出最早的全球化观念——地球村开始,美国学者布热津斯基于1969年出版的《两代人之间的美国》一书中正式提出“全球化”的概念,随后在经济领域首倡全球化的美国经济学家T·莱维于1985年采用“经济全球化”的措辞来形容国际经济的巨大变化。经济全球化意味着跨越民族、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跨国破产 冲突 全球化观念 经济全球化 美国学者
  • 简介:<正>引言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于1999年12月20日,总面积为29.7平方公里,人口约为55.8万人。澳门是一个国际贸易自由港,货物、资金、外汇、人员等进出自由。特区政府成立后,将维护和完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作为经济施政的主线,营造受国际社会认同、自由开放、公平竞争和法治严明的市场环境,确保经济制度不受干扰和影响。数据显示,近年来澳门经济快速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0%。按可比价格计算,2010年本地生产总值是1999年回归时的4倍。2011年澳门经济基本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重新迈入较快发展的轨道,全年经济增长率达到26.4%。公共财政继续盈余,金融业继续保持稳健增长的势头。近年来,在"赌权开放"的刺激下,外资不断涌入澳门,为本地经济腾飞注入巨大动力。与此同时,本地与涉外民商事纠纷日渐增多,民商事诉讼数量不断增

  • 标签: 仲裁机制 仲裁机构 临时仲裁 仲裁员 涉外民商事 律师业
  • 简介: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具有认定证据可采性的自由裁量权,不必严格适用各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可采性规则。不过就一些具体的证据可采性问题,国际上形成了一般实践。仲裁庭在认定证据的可采性时,除了考虑相关性,还可能考虑效率、仲裁费用等因素。另外,仲裁庭认定证据可采性的权力并非没有限制。我国相关仲裁实践存在一些问题,与国际一般实践相脱离,应予以纠正。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证据 采纳 可采性
  • 简介:当前,国际投资仲裁体系由于过度干预国家主权,因而面临着正当性危机。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中采用的裁量余地原则能够较好地平衡国家主权与人权保护之冲突。目前国际投资仲裁庭对国家规制行为的审查标准不一,进一步影响到投资仲裁体系的正当性问题,因此,可以引入欧洲人权法院判例中的裁量余地作为对国家规制行为的审查标准,同时辅之于比例分析,以解决投资仲裁面临的正当性危机,这将会减少对国家主权的干扰,因而在政治上更加能够容忍。

  • 标签: 国际投资仲裁 裁量余地 比例原则
  • 简介:商事仲裁作为解决商事争议的一种手段,被广泛应用于民商领域,且在长期的应用实践中也证明了其有效性和高效率。在社会化不断深化的今天,民商领域的民事纠纷也随着经济发展的高速发展而不断激增,若此类纠纷都通过诉讼解决,即延误了经济运作,又耗费了司法资源。于是商事仲裁这一历史悠久又饱受人们欢迎的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了被普遍承认替代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

  • 标签: 市场经济 商事仲裁 运作过程
  • 简介:鉴于共同正犯与单独正犯之间的结构性与规范性差异、共同正犯与狭义共犯在处罚条件意义上的共同性,为包括共同正犯在内的所有犯罪参与行为寻求统一的实质处罚根据是妥当的。这种统一的参与犯处罚根据观念应当是在"参与犯违法相对性"和"违法二元论"基础上的"功能性实行行为助力"。根据这一观念,我国"主体间"参与犯处罚条件设定缺乏限定参与犯处罚范围的合理机制。

  • 标签: 参与犯 实质处罚根据 功能性 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