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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霾是否致癌是严肃的科学问题,我们既不能夸大雾霾的危害,造成恐慌,也不能估计不足,导致危害扩大。建议加快对雾霾的研究,客观、科学地认识危害。"全国人大代表、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研究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包景岭表示,"科学的事须科学对待!"包景岭分析,从表象上看,癌症特别是肺癌发病率的上升,与雾霾有一定关系,但是这个"关系"具体还不明确,缺乏科学支撑。

  • 标签: 肺癌发病率 项目领导小组 联防联控 空气污染 中度污染 空气质量
  • 简介:由于法院拒绝立案或倡导公证,导致当事人对申请法院立案的过程进行公证。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而且违背司法权制度的设计理念。人民法院不应该规避矛盾,而应具有承担使命的司法勇气和司法智慧。

  • 标签: 立案公证 司法公信力 非制度化生存
  • 简介:我国刑法第10条明确规定,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也都普遍将社会危害视为犯罪的首要的基本的特征。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则它根本不可能构成犯罪,行为具有社会危害但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严重程度,也不能构成犯罪。因此,对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及其程度的认定,就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司法实践 主体特征 行为规范 犯罪行为 生产力标准
  • 简介:社会危害是俄罗斯刑法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围绕它的争议一直不断。在编纂俄罗斯新刑法典时,就犯罪的一般概念应否继续保留社会危害特征曾发生过激烈的博弈。去留问题解决后并没有消除争议;相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引发了一些新的和新老交织的问题,如社会危害与违法的相互关系,即何者占主导地位;社会危害是犯罪的客观属性还是它的主客观属性;社会危害是否为犯罪所独有的特征。从讨论的情况,刑法学界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呈现对立。我认为,俄罗斯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概念并不成熟,或者说存在先天缺欠,立法关于它的规定以及学者们的阐绎都包含一些自相矛盾之处。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违法性 特征(属性)
  • 简介:汤啸天在2008年7月24日《文汇报》撰文指出,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心理问题已经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例如,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偏执型心理会造成难于与人相处的状态,其无论走到哪里,总是把自己的猜疑、仇恨和固有的看法带到哪里。当偏执发展到严重程度时,导致犯罪的几率也逐渐增大。我们不能认为偏执的人都会实施犯罪,但是,报复施虐者均具有偏执心理,这是不争的事实。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心理问题 《文汇报》 生活节奏 与人相处 偏执
  • 简介:笔者认为我国刑法中规定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概念是科学的,传统的刑法理论关于社会危害与刑事违法的,比如我国刑法理论中的社会危害理论

  • 标签: 关系新论 危害性违法 性关系
  • 简介:之所以社会危害与刑法违法都是犯罪的特征,社会危害与刑法违法都是作为犯罪的特征而存在的,刑法违法本身只是严重的社会危害在刑法的征表而已

  • 标签: 危害性违法性 社会危害性 违法性关系
  • 简介:社会危害是由行为事实中所有能够影响对行为社会危害心理评价的因素所组成的系统,其与人身危险既有显著区别又存在一定联系。我国刑法理论中在定罪标准上的主要争议在于,在对罪与非罪的判断上犯罪构成能否成为必要且充分的标准。《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是犯罪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犯罪构成是对犯罪概念的具体说明,其在内容上包含质与量的双重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对犯罪构成进行实质解释就能够完整诠释社会危害的结构。犯罪构成不但是解决罪与非罪问题的唯一标准,也是解决所有定罪问题的唯一标准。因此,犯罪构成是必要且充分的定罪标准。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定罪标准 犯罪构成 但书 实质解释
  • 简介:可以认为社会危害在犯罪的实质概念作用上与德日的法益(实在的法益观)相当,如德日刑法中实质的犯罪概念和形式的犯罪概念分别相对于我国刑法中的社会危害和罪刑法定原则等等,本文认为大陆法系刑法理论对法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理解

  • 标签: 于法益社会 危害性之间 社会危害性
  • 简介:我国新疆地区受金新月、金三角两大毒源地夹击,处于反恐、禁毒的前沿阵地。三股势力"毒恐结合"趋势明显,反恐维稳任务艰巨。受国际毒潮侵袭、国内毒情辐射,全疆涉毒区域不断扩大,各类涉毒案件与吸贩毒群体同向增长、手法翻新升级、外流贩毒与回流现象并存且愈益严重。毒品种类的多元化尤其是合成类毒品的滥用对公共安全、区域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毒品问题已成为制约新疆经济发展、开展跨区合作的黑色屏障。

  • 标签: 新疆毒品问题 境外毒源 嬗变 危害
  • 简介:道德失语症患者是那种对善恶不辨习以为常的人,他们习惯性地不以善为善,习惯性地不以恶为恶。因此,每当有具体的道德语境需要他们扬善抑恶的时候,他们总是习惯于不发声。在应该弘扬善的时候,他们哑口无言;在应该抑制恶的时候,他们也缄默不语。

  • 标签: 失语症 道德 危害 扬善抑恶 习惯性 善恶
  • 简介:“社会危害”紧贴社会,它已经随着社会的演进而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在风险社会之下,学界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非议态度将有所改观。“社会危害”的“社会”指的是社会关系。社会危害具有朴实、民主、道德性、法定性的特征。在当代中国内地,社会危害并不具有阶级;社会危害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追求相同;社会危害是刑事违法的根据,是第一的,但在司法中要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犯罪本质和犯罪构成体系并不存在惟一的对应关系,犯罪本质由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却可以选择适用。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场合,犯罪构成的判断是惟一的,犯罪构成并未被虚置。社会危害比法益的内涵更深刻、直白,更具有优越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风险社会 罪刑法定原则 法益
  • 简介:"底层互害"论不禁误导了公众舆论,而且从法理的视角看,它严重混淆了加害者与被害者的道德和法律责任界限。徐玉玉事件发生后,迅速成为公众议论的焦点话题。在众声喧哗中,有一种名为"底层互害"的论调"脱颖而出",并且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底层互害"论的"研发者"是谁?现今已难以考证。事实上在徐玉玉事件发生之前就已经颇有些市场了。

  • 标签: 荒谬性 危害 公众舆论 责任界限 众声喧哗 加害者
  • 简介:危害国家安全罪比其他犯罪的社会危害要大,应当10分注意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以及社会危害是否达到了犯罪的程度,犯罪的社会危害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

  • 标签: 中犯罪行为 刑法中 犯罪行为社会
  • 简介:美国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执意对一个主权国家动武,必然有其深刻的战略意图.这场战争不过是美国经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而做出的战略选择.然而,这种战略意图为全球化和"地球村"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危害.

  • 标签: 美国 对伊动武 战略意图 危害性
  • 简介:"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宗教的,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主义"提供着"行动纲领""思想理论指导"和"精神寄托"。民族分裂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所宣扬的"宗教极端主义",是完全与宗教教义背道而驰的,并且已经发展成为影响新疆社会安全与和谐稳定的最大威胁因素。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正本清源,依法铲除"宗教极端主义"滋生的土壤和温床,严惩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分裂破坏活动的犯罪行为;强化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建设,加强中外联手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合作,为国际合作打击"三股势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与法律服务;相关法律应明确"宗教极端主义"的概念和积极防范与严厉打击的具体制度措施。

  • 标签: 宗教极端主义 民族分裂势力 暴力恐怖势力 法治措施
  • 简介:【摘要】拆迁安置工程完成后,政府组织专家和审计验收人员对拆迁核算进行仔细的审计和复核。检查审计人员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相关专家数据库中临时抽签组成。检查审计人员要从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运用专业技能和知识,对拆迁户的每一户档案材料,从拆迁房屋情况、家庭成员情况、评估报告的结论、安置面积、补偿款情况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核验收。重点审查补偿款与拆迁房屋状况及面积是否相符;安置面积与家庭成员人数及拆迁房屋面积是否相符;购房凭证上姓名与拆迁安置协议及评估报告上户主姓名是否一致。【关键词】安置指标私下买卖标本兼治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的腾飞、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必然催生各类拆迁。不管商业拆迁还是公用事业拆迁都直接涉及到政府、拆迁方、拆迁户等多方利益。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乱象丛生,有关拆迁的负面报道连篇累牍,经常见诸报端。衡平各方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乱象,维护拆迁和谐已成当前一项重大社会课题。一、拆迁安置指标私下买卖之原因拆迁安置指标即安置房屋面积是拆迁户利益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拆迁户取得安置指标后,一般来说,都是用于自己向房屋开发商购房,解决自己居住问题。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拆迁户将自己的安置指标私下卖给他人,由此引发的民事讼争甚至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它带来的危害如何解决,我们必须加以思索……

  • 标签: 买卖拆迁 危害性对策 安置指标
  • 简介:【摘要】社会危害理论是我国犯罪概念的基础,也是犯罪构成理论的中心,我国由苏联引入此理论并沿用至今。自我国79年刑法确定罪刑法定原则以来,学术界有关社会危害理论存废改之争不断,本文从我国现今学术界对社会危害理论的研究现状出发,综合三种学术观点(肯定说、否定说、折衷说)进行对比分析,力求重新定位社会危害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的地位。【关键词】社会危害刑事违法罪刑法定一、社会危害的渊源(一)社会危害“社会危害”这一概念首先由贝卡利亚提出,“指犯罪对签订社会契约的全体个体即所有社会共同体成员的危害”,社会危害是实然的客观存在;而对与“社会危害”,贝卡利亚没有做出明确的定义,只是客观的认为其是应然的犯罪的标准,而并非由实定刑来确定、也并非由司法官直接援引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二)我国刑法对社会危害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社会危害的概念由苏联引入(1922年苏俄刑法典第6条规定),强调犯罪的实质特征,明确了“社会危害”这一概念,使其成为苏联刑法学的中心。我国吸收了苏联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并将社会危害作为这一理论的核心,形成了我的刑法体系。其一,1950年7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第7条规定“凡反对人民政权及其所建立的人民民主主义的法律秩序的一切危害社会行为,均为犯罪。”这是一个犯罪的实质概念。这一概念结合了犯罪的形式特征与实质特征,规定了犯罪的混合概念。与此同时,结合我国1979年刑法第3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有关社会危害与罪刑法定原则是否存在冲突、刑事违法与社会危害的关系等等问题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焦点。……

  • 标签: 争议综述 危害性理论 理论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