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编纂民法典,必须修订《继承法》,编入民法典作为"继承法编"。我国现行《继承法》完成于1985年。30年前改革刚刚开始,尚未深入进行,仍处于计划经济的社会背景,个人拥有的财富很少,没有对继承法的立法提出更多的要求,因而使该法存在较多缺陷,不能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财富增多的要求。编纂民法典时将继承法修订入典,为我国继承法的现代化提供了契机,尽管由于存在思想认识上的不同,而使我国的继承法改革面临很大障碍,但基于社会经济进步、个人财富增多、时代发展要求而进行的继承法改革,是必然的,必须完成的。民法学者和公众一道,期待我国继承法修订入典,出现一部完善的、完备的、制度配套的"我国民法典·继承法编",并且与其他部分相互协调,构成和谐的我国民法典体系。
简介:在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中,笛卡尔被质疑陷入了一种循环论证。这种循环是指思维与思维之外的对象互为根据,其思想渊源在于古希腊以来的逻各斯精神的主客同一性原则。笛卡尔将从思维到存在的推论严格区别于三段论式的繁琐论证,并将其看作是自然的光明(即理智)的一个清楚明白的、直觉式的推移。但其思想体系的内在困境在于,他一方面建立了基于理智能力自身的认识论思想语境,另一方面又保留了古希腊以来的宇宙论和本体论语境。康德沿着笛卡尔开创的认识论思路继续走到极致,取消了上帝和自我在思维之外的独断的实在性,并从思维内部建立了上帝理念的实践的实在性,由此他完成了笛卡尔以来的认识论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