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目前有关数据信息收集的法律法规中提到的收集主体很多,为了规范数据信息的收集,应考虑对数据收集主体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所收集数据的性质、范围等,规定适当的条件,有些专门、敏感数据的收集,还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授权,数据信息收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并进一步明确其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数据信息收集者来说,不应是想收集什么就收集什么,需要法律对数据信息收集的范围和边界、收集数据信息的方式方法进行规制。当前有关数据信息收集,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但还缺乏系统性和更强的针对性,且层级太低,应着眼于国家大数据战略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立法工作。在对大数据进行法律规制上,应更加重视对公民个人数据信息权利的保护。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下,公民唯一可以期待的,是通过加强政府监管维护自己的数据信息安全。
简介:大数据时代,具体目标事物的数据信息依托网络的汇聚、搜索等功能,呈现出的整体性状态已取代传统的样本性状态。今天分散于各公共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的公民数据信息和公民自己控制的个人数据信息,如果不受限制地互联汇合,形成的具体公民整体数据信息一旦被泄露、被篡改等,会使公民权利与自由面临多种竞合侵权和潜在威胁,进而也会威胁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了数据信息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强调依法防范数据信息安全风险,构建网络安全机制,保障公民数据信息安全。(1)数据信息的安全以网络设施、网络系统的技术安全为基础,以网络规制为社会保障条件,只有技术安全与规制措施良好衔接,才具有数据信息安全的基本条件。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并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大数据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技术途径。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研究大数据内涵及价值,立足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状况,创新审判管理,探索数据驱动审判决策,带动法院审判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与时俱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本文在深入剖析大数据内涵和价值基础上,以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为研究对象,使用文献分析、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对国内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开展情况进行调查,基于大数据时代要求,对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的关系及转型升级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审判管理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简介:数据资产是指由企业或机构拥有或控制,并预期能为机构带来效益的数据资源。当前,随着大数据理念和技术的广泛普及,公安机关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积累了类型丰富、体量庞大的数据资源。在大数据时代下,如何有效管理和用好警务数据成为当前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本文主要提出了警务数据资产化的概念,阐述了实施数据资产管理的路径。指出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数据资产管理是警务大数据发展的动力源泉和基本保障,也是成效的倍增器,利用数据资产运营思维模式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新四者"关系,科学实践数据资产管理,构建警务数据感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以大数据为核心的警务信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