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该制度的种种弊端已阻碍了我国住房金融事业的发展,同时潜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也不容忽视.借鉴德国住房银行成功经验,改革我国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制为"住房公积金专业银行",同时行使政策和商业职能.这样将解决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制度问题、公平问题,促进住房组合贷款发展,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大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简介:【摘要】:要更好地防止非法套现住房公积金,主要还是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领取时的相关资料的审核。因为领取住房公积金时所依据的相关材料绝大部分时政府相关部门发放或经过相关机关公证的,该材料的真伪较易辨别。对于已经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应当按照其实际触犯的有关规定处罚,已经套取公积金的结果只可作为一个酌定情节在处罚时加以考虑。【关键词】:公积金市场化诈骗罪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套取、提现住房公积金并从中抽头成了一些人眼中的新的生财之道。在一些报纸杂志上以及一些非法房屋中介机构里,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代提”、“速提”公积金的广告,这种行为已经极大地损害了我国的公积金管理秩序。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国家为保障人们市场化购房的一项政策,其属于一种长期住房储金,除了可以使人们在购房时能够一次性提取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外还可以使人们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享受比普通商业贷款利率低的公积金贷款。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普通工薪阶层购房时资金不足的遗憾,使普通工薪阶层能够较早地实现自己的购房愿望。而非法套取、提现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则会使得公积金被那些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的人大量取走,进而直接导致公积金管理机构没有足够的资金提供给真正需要买房的人,实得公积金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实施……
简介: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