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互联网与公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科与部门,互联网属于信息产业类,在我国隶属于信息产业部,而公证属于法律的范畴,在我国隶属于司法部,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互联网与公证有联姻的趋势,因为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公证,而公证也急需在互联网发展空间。
简介:互联网的法律控制问题十分复杂,现行的立法呈现出明显的滞后与局限,因此,有必要对网络立法进行深入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互联网对传统法制带来的冲击,然后针对互联网的特性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简介:网络化使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领域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简介:根据最新统计,目前全球已有5万多个电脑网络系统与国际上互相联网,国际互联网主机已超过1200万台,使用人口达8000万人。有人预计到本世纪末,国际互联网络将联接近亿台计算机,用户将达10亿。到下世纪,互联网络将从目前的通信手段进一步演变成“虚拟市场”...
简介:
简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
简介:在中国跨八互联网时代后,执政党的建设将面临着各种由此带来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党应当以正确的策略和建设性的努力,积极地予以回应。既要充分应用网络技术的有利方面,支持其有益于政治生活健康发展的方面,也要把握好政治生活的主导权,坚决抵制网络技术产生危害性的方面。
简介:互联网的安全问题、网上言论表达自由、电子商务、人格权保护、著作权保护、侵权责任等问题都是信息时代的法律所面对的新挑战.从我国的法治建设全局出发,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对策,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构建互联网上的法治,需要借鉴相关国家(地区)的立法,总结近年来各种特别立法和司法审判实践的经验,探索从特别法调整为主过渡到专门法律调整为主的模式.
简介:本文仅就国内注册域名抢注侵权的判断标准问题,对于域名抢注是否侵权的判断标准就应完全适用一种新的方式,我们就可以对域名名称给予不同的保护
简介:江苏省“金陵热线”网友俱乐部,日前邀请南京市聋哑学校的20名师生来“网吧”做客,畅游互联网。这群特殊的客人,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兴致勃勃地开始了他们网上之旅。据介绍,此活动的目的是希望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上网就像读书、看报、看电视一样,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当越来越多的电脑通过网络实现信息共享,获得网络提供的各种方便和利益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受到种种网络不安全因素带来的威胁,如网络违法、犯罪、黑客攻击、有害信息传播等等。为了防范网络陷阱,广大网民都应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掌握一些行之有效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提高自身的信息安全素质。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总理朱镕基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简介:近年我国的网络发展很快,但互联网立法仍处于初级阶段。一些行政立法明显是传统行政思维模式在网络上沿袭照搬,或不符合互联网发展客观规律,甚至违背法治原则。存续与新发的问题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互联网行政立法应当坚持合法性、公开性、合理性的有机结合,只有当这三者充分渗透到实际立法工作当中并形成具体措施时,互联网行政立法才不至于与民意、与实际情况脱节,才是真正的行政法治之策。
简介:<正>链接责任美国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在DMCA案件作出不利于RIAA的判决ISP们将不必因RIAA要求而必须提供用户名字。判决见:http://www.ca8.uscourts.gov/opndir/05/01/033802P.pdf报道见: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articles/A47888-2005Jan4.htm修正性链接有可能承担责任
简介:要解决网络域名与商标、商号等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冲突,解决冲突的途径是域名注册的预先审查和事后个案处理,在对域名注册和管理、及解决域名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关系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
简介:希瑟·萨维尼(HeatherSavigny)在英刊杂志2002年第22卷第1期发表文章,探讨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对公众舆论造成的影响.认为互联网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党控制信息传播的范围、能力提出了挑战,为重塑政治和社会提供了潜力,但互联网也存在局限,它并没有改变传统媒体控制公共舆论的局面,它所提供的只是一种"公共领域"的幻觉.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简介: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的媒体、交易活动的平台和人们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随着人类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向网络空间扩展,互联网也当然进入了法律规范和调整的范畴.各类网络活动已经或者正在拥有明确的法律坐标.
简介:<正>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IP地址资源使用的管理,保障互联网络的安全,维护广大互联网用户的根本利益,促进互联网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的单位和具有分配IP地址供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直接从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等具有IP地址管理权的国际机构获得IP地址自用或分配给其他用户使用的单位统称为第
简介:互联网被认为是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互联网对社会影响是深刻和全面的,但互联网普及带来的社会问题如网络安全、网络犯罪、不良信息等"外部性",严重损害了他人和社会的整体利益,造成他人效用的减少和社会成本的增长.本文从法律、行业自律、技术激励管制等方面,提出我国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的构想,以期促进互联网信息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公证
浅论互联网立法
浅论互联网时代的思想政治工作
互联网中觅商机
互联网的大误区
互联网信息时代的思想政治工作
互联网链接就业新视窗
论互联网时代执政党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互联网发展的主要法治问题
互联网域名抢注的法律思考
南京聋哑少年喜上互联网
浅谈互联网上的信息安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行政立法问题浅析
域内外互联网法律动态
对互联网域名的法律思考
公众舆论、政治传播与互联网
互联网法律问题纵横谈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
我国互联网信息政府管制制度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