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医学的发展,人类寿命是不断延长,还是存在一个天然极限?为了调查人类寿命到底有没有天然极限,美国纽约爱因斯坦医学院遗传学家扬·维吉领导的研究小组对“人类死亡率数据库”进行了分析,这个数据库的数据覆盖38个国家。
简介:而笔者认为废除对触犯刑律的老年人的死刑适用,笔者认为对达到一定年龄的老年人不适用死刑是昭彰刑法以人为本的终极目的,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简介:一、目前上限年龄规定上的混乱。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对青少年保护对象的上限年龄的规定,基本处于混乱状态,其表现如下:
简介:《经济参考报》2009年4月10日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下同)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
简介:好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配套政策持续巩固公车改革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县、乡在党政机关车改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总额内,提高统筹比例,集中部分重点保障好出行任务重的岗位和人员,地方车改补贴统筹比例不设上限。
简介:为了落实中央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部署,同时,新一届政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对相关法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再加上蓬莱19-3油田溢油污染事故发生后,社会普遍认为原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三十万元罚款上限过轻,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因此,2016年海洋环境保护法启动了又一次修改。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污染海洋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
简介:<正>消费者是否意识到有关利率上限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是支持一般的利率上限还是具体上下限度的贷款利率?消费者是否了解每年支付400%或者更高贷款利率在一些州是合法的?如果他们知道这样的利率在某些州是合法的,他们能否发现这些利率的可接受性或其中存在的问题?最
简介:本文认为,民族形成的过程,实际上是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的过程.各民族、部落杂居是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转化的基本条件,转化的完成,在一般情况下就是民族形成的标志.在蒙昧时代,既无形成民族的经济基础,也无形成民族的组织条件,更无形成民族的文化思想来源,主宰蒙昧时代的是血缘关系,
简介:死刑、无期徒刑与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我国刑罚的重刑体系。在我国保留死刑而又严格限制死刑的刑事政策之下,死缓与无期徒刑的适用必将增加。由于死缓与无期徒刑在执行中均可减为有期徒刑,而我国有期徒刑的上限仅为15年,数罪并罚时上限为20年,因而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的重刑犯通过减刑和假释后的实际服刑期限均可能低于15年,从而不仅凸显了我国重刑体系的冲突,也可能同民众对惩治重刑犯的期待产生错位,不利于死刑的限制。为解决这一问题,应适当提高我国有期徒刑的上限。较之不少国家有期徒刑上限较高甚至没有上限,我国有期徒刑的上限尚有提高的空间。
简介:在当代社会中,青年年龄的界定一直是模糊区域,这使青年具体人群难以精准定位,青年政策与相关法规的界定无法落实。同时随着高等教育不断覆盖,高学历在读学生的庞大数量对认知青年群体产生很大影响。本研究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从受教育年限、结婚和成立家庭的情况、经济独立程度三方面出发探究高校硕博群体对青年年龄上限的认知状况,得出受教育年限、初婚年龄均与认知青年年龄上限成正相关关系而经济独立程度并不是主要影响因素的结论,并可进一步认为目前的青年年龄上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延伸到34周岁左右。
人类寿命有上限吗
死刑适用应规定年龄上限
对“青少年”上限年龄之管见
财政部确定国有金融机构高管薪酬上限
发改委:县、乡公务交通补贴 提高统筹比例,不设上限!
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改:取消污染事故处罚上限
利率上限、国家立法及公众看法:法律是否反映公众的愿望?
民族形成上限问题管见——与牙含章、杜玉亭两同志商榷
死刑限制视角下的有期徒刑上限提高论——兼论我国重刑体系的冲突及衔接
高校硕博群体对青年年龄上限的认知研究——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