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污名化是社会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单向度“贴标签式命名”的权力关系,虚拟社会完全颠覆了传统污名现象中的二元权力结构,原本被固化的污名关系得以重新建构,污名化的对象指向由此产生了根本性逆反。随着当代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污名化成为虚拟空间社会互动中的常态化现象,呈现出污名对象日渐增多、污名内容日渐延伸、污名动机日渐复杂、污名方式日渐多样、污名风险日渐扩大的泛污名化趋势。究其成因,公众污名、自我污名、媒介污名是虚拟社会泛污名化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内在基源和技术来源。这种现象激化了阶层对立与群体冲突,衍生出了多种社会风险,需要对其进行深度解读并在虚拟社会管理中予以审慎对待。
简介:在“风险社会”语境下,刑事法律风险是企业家所面临的最为严峻的风险之一.法律滞后与市场创新需求、观念异化与时代进步、制度缺失与责任分配之间的冲突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面临的现实困境.立足于刑法规范的本体分析,规范明确性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刑法风险的大小,我国刑法规范自身的模糊性和“刑法至上”、“刑法前置”、“刑罚万能”错误思维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加大的本体动因,包括“刑外风险”向“刑内风险”的转移和“刑内风险”自身的加重.针对我国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处理中存在的误区,应在保持刑法谦抑性的前提下,回归刑法在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基本立场,即坚持刑法人权保障的本我特色、罪刑法定的自我品性及法律体系内部协调的超我表现,这也是我国法治经济协调发展在刑法方面的内生需求.
简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当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条件更优惠、机制更灵活、可调配的资源也更丰厚时,农村基层干部腐败问题也相伴而生。从2008—2013年,成都市因涉嫌贪腐而被立案调查的农村基层干部共342人,已给予党纪处分的320人,已给予刑事处罚的231人。其中,村(社区)书记105人,主任86人,占比55.8%。因此,如何在运筹帷幄正当性权力的同时,时刻警惕权力天然的扩张性和腐蚀性,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治理村干部腐败,使村干部在民主和法治的前提下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亟需研究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