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简介一、美国儿童权利的发展与历史在美国和欧洲的19世纪,儿童权利由于工业革命的影响而受到人们的关注。早期儿童经常被看作是需要被管教的对象,而政府扮演的是一个能决定儿童命运的超级父母的角色。假如儿童有犯罪行为,政府则可作为他们的“父母官”而决定给这些孩子怎样的惩罚。虽然那个时候儿童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经常是被当作社会管教及照顾的对象,而不是拥有权利并受到保护的对象。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社会开始对人权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1948年以来,儿童的权利才被人们普遍公认。今天,儿童的具体权利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