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是对知识产权的递增保护,它的实施将给中国加工贸易带来深远的影响。目前,中国加工贸易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自有品牌少的困境。同时,在做贴牌OEM的过程中,涉外商标诉讼案件也在不断增加。面对日益严峻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中国加工贸易企业需积极应对《反假冒贸易协定》的挑战:一是提高对委托方商标的甄别能力,警惕贴牌中的"被动侵权"陷阱;二是加大自有品牌投入,打造差异化的品牌战略;三是处理好自有品牌与OEM之间的微妙关系。
简介:在环境保护与自由贸易要求并存的国际自由贸易体制下,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的出现符合GATT和WTO规则的框架要求,但因制定的单方性、效力的域外性和规则的模糊性特点又存在被滥用的可能。综合考虑单边环境贸易措施的发展情况我们应当树立国际贸易交往中的环保理念;积极促使双边或多边环境贸易协议的达成;加强环境与贸易关系领域的环境法制建设;积极运用包括WTO在内的国际法律规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简介:在总结对《鹿特丹规则》不同评价的基础上,揭示《鹿特丹规则》效果和目标存在的偏差,提出该公约存在的问题将限制其作用,影响其统一化的目标。建议国际社会继续探讨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统一途径,并建议中国暂时不考虑签署和加入《鹿特丹规则》。
简介:1960年代初期,中印两国政府关于1954年“中印协定”期满失效问题的外交交涉,是中印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1961年12月3日,中国政府为了争取政治上的主动,向印度政府提出通过谈判缔结一个新协定以代替1954年“中印协定”的建议。印度政府以两国之间悬而未决的双边边界问题为谈判之先决条件,事实上拒绝中国政府的建议,致使该协定期满后自动失效。协定失效后,中印双方围绕印度驻藏商务代理处的撤离问题进行了反复而艰苦的外交交涉。最终,印度商务代理处撤离西藏。以此为标志,中国彻底清除了历史遗留下来的印度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全部特权,维护了国家主权和统一。
简介:本文总结并评论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审查国会贸易权力的系列判决中使用的司法标准。本文发现,以1937年为界,该判决脉络清晰地呈现出"州际贸易性质"和"实质性影响"先后两种审查标准,这两种标准是对州际贸易条款完全不同的解读。虽然"实质性影响"标准遭遇一些批评,但笔者基于两个原因认可联邦最高法院的转向。一是同联邦最高法院一样,笔者认为面对经济大萧条与政治机构的强烈反应,不得不确信当时的社会现实迫切需要联邦政府的调控,不能满足这种迫切需要的标准应当让步;二是州际贸易条款的确为最高法院的转向提供了空间,"实质性影响"标准是贸易条款无法剥离的含义,而且未从根本上违背联邦主义原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的一项"应然性"启示是,在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问题上,我们不应该死守一条想象中的僵化的界线,而应该尊重立法实验的结果。
简介:在WTO法框架下,进口产品享受国民待遇的前提之一是与相关国产品的同类性。本文分析了GATT第3条有关同类产品的法理以及涉及文化产品的两个案例("加拿大期刊案"和"中国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指出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判定产品同类性方面忽视了对文化因素的考量,以及中国在"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中的同类性问题上抗辩不足。鉴于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协调自由贸易和保护文化多样性及中国发展国际文化贸易的现实需要,作者建议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考虑文化因素在确定产品同类性中的作用:一是考察文化因素与判定同类性的传统标准之一,即"消费者品味和习惯"之间的联系;二是重新思考"目的和效果"理论的价值,因该理论能够对争端裁决者考虑贸易措施背后的文化政策目标提供适当的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