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行由法院和税务机关共同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双轨制模式是在税收立法、行政诉讼立法以及行政强制立法的不同阶段形成的,具有明显的时代性。税收立法和行政立法在税务强制执行权上的不协调,导致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在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实践中乱象频发。税收执法和税收司法的实践对我国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完善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鉴于税务强制执行内容的异质性、法院在强制执行效率、执行队伍、执转破程序衔接上的明显优势以及强化税收司法、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和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时代要求,《税收征管法》修订中应当确立由法院行使税务强制执行权的单一主体模式,在保留税务机关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力的同时,强化行政强制措施行使的程序性规定。
简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四次修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同发展阶段有机组成部分,有其内在的逻辑性。试行《条例》是管党治党法制建设的初创成果;第二次修订是巩固管党治党规范的调整与补充;第三次修订是对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进行的优化与重构;第四次修订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化、实践性、持续性的根本宗旨。《条例》的修订是中国共产党立足现实、实现自我革命的体现,是新时代对党的建设深度反思的成果体现,是依法治国理论创新不断成熟、纪法关系不断贯通的具体体现,将为广大党员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实现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