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针对当前中国南海众多岛礁被侵占、大量资源被掠夺的现实,为更好地维护中国海权从而为建设海洋强国打下良好基础,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提到有效管辖这一裁决争议领土的重要标准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以下建议:中国应尽早确定u形线为岛屿归属线并加快制定海洋基本法等管辖依据;尽快建构起坚强有力的南沙群岛海域管辖主体;同时在管辖中实现管辖内容的丰富化、差异化、重点化。
简介:我国公安机关传统的刑事侦查观念是以打击犯罪为唯一价值目标。在当代政治文明、人权关怀时代背景下,应当树立兼顾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二元价值观,在刑事侦查活动中实现两者的平衡,并且根据社会现实的发展表现对其进行适时的价值调整。
简介:"海娜号"游轮在韩国被扣事件背后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从韩方扣船行为的法理分析,韩国济州法院的扣船行为具有合法性,但因其执法方式欠佳、扣船时间选择不当及扣船行为违背了国际海事法院中不抢夺管辖权的司法礼让理念,使其扣船行为不具有合理性。"海娜号"被扣事件中,沙钢船务有权向韩申请扣船,但无权因维权而侵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海航旅业侵害了游客的知情权、变相胁迫游客签订赔偿协议,故海航集团应向游客承担违约责任并对游客进行精神赔偿。从"海娜号"游轮被扣事件来看,只顾法律效果难以化解矛盾,只顾社会效果会纵容权力滥用,依法维权必须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简介:<正>破产金融机构的处置和管理早已进入立法机关和监管机构的视角。实践中通过法院破产的金融机构并不多,大多数实质上"破产"的金融机构都是通过监管机构主导的行政机制处置和管理的。2012年9月17日公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规范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程序,加强行政退出与司法破产之间的有效衔接。"本文讨论的问题是:第一,行政处置和管理为什么能成为主流做法?第二,金融机构的法院破产有哪些特殊洼?立法的不足是否金融机构的法院破产不盛行的原因?第三,法院和行政机关在破产金融机构处置中的关系。第四,破产金融机构处置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说明的是,论文中用破产金融机构一词,而非常见的问题金融机构①或危机银行②一词,主要考虑到问题(危机)金融机构的外延较广③,只有其中符合破产条件的金融机构才有可能进入法律上的破产(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