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不少人担心,缺乏诚信,信用不佳,这种社会状况下开展仲裁,仲裁员的行为和裁决的质量缺乏保障,难以实现仲裁的公平和公正。机构仲裁便于监管和控制,既便于仲裁机构对仲裁员的监控,也便于国家以种种手段和渠道对机构实施监管并间接监控仲裁员(至少在中国如此,因为仲裁机构基本上是政府公共财政支撑下由政府部门设置和主管的),中国的机构仲裁的现状尚且并不令人满意,存在诸多不良表现。当然,突出的表现和问题是一些仲裁员和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违法办案甚至严重违法招致刑事制裁。刑法修正案中增设枉法仲裁罪即是对这种现象和担心的反映,也是试图应对这种现状和改变这种现状的一种努力。此时此地,讨论没有机构监管的、国家监管显然较弱的临时仲裁,实为奢望。一旦开展临时仲裁,问题必将更为严重和严峻。
简介:在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期间,以谭余保为首的中共湘赣临时省委,曾于1936年5月至12月率部在宜春县南部的洪江乡古庙村境内瑞庆塔(地名)驻留了6个多月。这一史事,未能引起党史、军史界应有注意,一些史书中对此记叙或不详,或缺。为此,我们特就近年来征访的史料,对湘赣临时省委在宜春活动的史事作一补遗。(一)湘赣临时省委转战宜春的前因,要从棋盘山会议说起。1935年7月,湘赣省苏主席谭余保在莲花县棋盘山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这是在原省委书记陈洪时叛逃后,为挽救湘赣苏区斗争危局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产生了以谭余保为首的湘赣临时省委、湘赣省军政委员会和游击司令部,重新组建了核心领导班子。
简介:[案例简介]杨某等3人,分别为山东省寿光市3处乡镇文化站的临时工。1998年12月,3名临时工所在的乡镇根据有关文件将他们作清退处理。3人对清退决定不服,遂向市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提出申诉。杨某等3人诉称:他们已在乡镇文化站工作多年,1998年6月,经有关部门批准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多个业务部门联合发的“农转非”文件中,有“农转非”后继续在基层文化站工作不得少于5年的规定;1995年曾有1次转农民合同制工人机会,因有关部门工作疏漏,使他们错过了机会。为此3人提出,不仅不应该被清退,还应该给予落实合同制工人身份及文化站编制等待遇。有关乡镇和部门辩称:清退3名人员,是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人事编制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