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第125条和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6条第1款第6项,独立董事应当就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规定,基于该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诚信与勤勉的责任约束,我们对2004年6月16日临时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所决议题与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关联性,以及我们认为,为了维护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