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了探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新模式,中山市采用了标准分析比较法,对腊味食品实施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对实施方法、基本程序、评分及定级标准、基本原则与实施效益进行评估.对90多家腊味企业2年实施效果的评估结果表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模式"实施后,每年可节省卫生监督频次269人次,共134h,相当于2名卫生监督员16个工作日;企业卫生布局及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率提高14.04%,卫生设施配套率提高19.85%,卫生工程设计比率提高20%,全面促进了企业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及各种资源的投入,保证了卫生管理与产品检验工作的稳步进行;许可证发证质量显著提高,食品合格率提高了9.68%,达95.00%以上;全面提高了企业的法制意识,促进了企业自律,为实现政府、企业、消费者三者共同参与,互相监督,共同创造安全卫生的食品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简介:本文通过几组实验就各种清理方法对棉农的包价、纤维质量、纱绽质量以及纺纱特性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分别对锯齿型、打手型皮棉清理机的多种排列方式以及这两种清理机的几种组合方式进行了评估。在我们目前的等级标准和市场体系中,通常两台或三台锯齿型清理机为棉农生产出最高等级、最高包价、最好环绽纺特性的皮棉,然而,这个水平的清理,反过来影响了纤维的质量和气流纺特性。另一方面,不对皮棉进行清理或最低程度的清理,则皮棉纤维的质量最高、气流纺特性最好,但环绽纺特性最差,皮棉售价最低。本文着重讨论棉农皮棉售价与气流纺、环绽纺特性对皮棉清理程度的不同要求的矛盾。讨论结果显示出皮棉清理过程中棉纤维的断裂程度与皮棉清理过程中的清理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与选择何种类型的清理机以及使用多少台清理机无关。
简介:目的对现时卫生局执行食品卫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进行评估。方法以问卷访谈及观察比较评估卡及通知笔录表的使用性及适用性对数据收集的质量影响评估。结果成功访问了24名卫生检查员,占合资格受访者92%。评估卡、通知笔录表分别属于定序及定类的检查评估表,两表在同类场所的使用率均达100%,个别地区卫生工作组(3/7;42.9%)以评估卡作为非同类场所的卫生检查,使用率较原先设计的评估卡使用范围超出近30%。在检查项目内容方面,参照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数据,两评估表的关键点各占总项的12.9%及11.1%;相对其他国家地区同类型的检查表,关键点平均相差少38.3%及40.1%,内容亦欠缺个人卫生、时间及温度三方面的关键点。在项目内容的评核方面,受访者对同一场所中“垃圾”及“食物安放”两检查项的评核分数似出现离散现象,其中,高年资的受访者“垃圾”检查项集中在2分至1分,低年资受访者则由4分至2分不等,但两者差异并无统计学意义(P〉0.05)。在信息收集工具的选取方面,90%以上的卫生检查员认为通知笔录表较评估卡更适用于日常的卫生稽查,然而,一半以上的卫生检查员亦认为评估卡的量化检查及总分评估皆有助对场所的食品安全卫生进行整体评估。结论评估表的标准化以及内容的调整是目前食品安全信息数据收集品质的迫切改善问题:当中,适当的引入关键控制点是提升数据品质的根本源。另外,随着饮食业的不断变化,合并两信息收集工具及扩大评估表的使用范围将有利于整个食品安全监测网的完善发展。
简介:目的通过分析上海市闵行区居民膳食消费量及食品中镉污染物含量,了解我区居民通过膳食的镉暴露量,评估膳食的安全性。方法采用食品类别选择性研究的方法,将2009年上海市居民食品消费量调查(闵行区)的数据和2007—2010年上海市闵行区8类食品污染物监测数据相结合,获得不同人群膳食镉暴露量,并对由膳食摄入的镉进行安全性评估。结果(1)8类130件食品样品中镉的检出率为91.54%,超标率5.62%,超标食品主要是食用菌、猪肾及海水贝类;(2)平均每月镉的暴露量为0.4411mg/人,占每月可耐受摄入量(PTMI)的39.20%,每月暴露镉量的第90百分位值为1.0964mg/人,占PTMI的97.46%;(3)食用菌对镉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为42.67%,其次是动物内脏,为20.39%,二类食品对镉暴露的贡献率占到63.06%;(4)各类人群所摄食品对镉暴露的贡献率有所不同,3岁以下儿童摄食的动物内脏对镉暴露的贡献率较高,而其他人群则为食用菌。结论闵行区人群膳食总体处于安全状态;膳食中食用菌、猪肾、海水贝类对镉暴露的风险较大,应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性。
简介:根据我国婴儿配方食品相关标准,结合最新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评估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强化剂来源铅的最大可能摄入量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中铅指标的理论限值。结果显示,假设配方粉中所有维生素和矿物质均来源于强化剂,且各强化剂均按标准上限添加,并按相对分子质量最大的化合物进行评估,则研究对象每天由强化剂带来铅的理论最大摄入量为0.056mg,超过按照GB107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中铅指标计算的允许摄入上限(0.034mg)。如果根据配方粉中强化剂的理论比重来假设铅的来源,则对应强化剂规格标准中铅限量应设定为1.01mg/kg,如果考虑添加可选择性成分,则其限量应更低。评估结果显示婴儿配方食品中强化剂来源的铅不容忽视,婴儿配方食品企业在选择强化剂时应加强管理。同时建议我国标准修订时也应进一步考虑强化剂中铅限量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