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自《民法典》人格权单独成编以来,被编入人格权编的个人信息权已然成为一种新兴权利。2021年8月20日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确定了作为信息处理方进行信息处理基本原则的知情同意规则。作为信息处理的一般化规则,知情同意实质上是权利人对自身权益的风险自决,同意于自身权利上负担部分风险,同时权利人仍保留对个人信息的大部分权利内容,并非将个人信息权利内容的全部转让给信息处理方,信息处理方同时也对权利人负有相应义务。
浅析个人信息处理知情同意规则——以《个人信息保护法》13条为中心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