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进入21世纪后,我国特种设备数量也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特种设备数量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政府的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都是特种设备监管必不可少的方式,但在特种设备数量激增的大背景下,显得效率低下、力不从心。尤其是在面对辖区内一些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动辄数以千计的特种设备,传统的监管方式急需改进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更应积极探索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新方法,秉承《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所确定的分类监管的管理思想,提高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