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放射性废物是核能利用的必然产物,是指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性物质所污染,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情节解控水平,且所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的废弃物。我国的放射性废物主要来源于核电厂和核燃料循环设施。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关注和启动有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处理研究和应用。90年代中期,水泥固化处理技术日趋成熟,在秦山核电厂和大亚湾核电厂配套建设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系统。同期也编制并颁布实施了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相关标准。随着核电事业的快速发展,绝大多数核电厂配套建设了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生产线,主要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浓缩液和废树脂的固化处理,以及其他固体废物的固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