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申诉方从《WTO协定》、《中国入世议定书》与中国国内法三个层面指证我国违反世贸规则。我国政府则依据GATT第20条g项一般例外规则抗辩,认为出于环保目的可以实施偏离世贸规则的做法。本案核心问题是我国无法证明有关贸易管制措施是与"国内限制生产或消费同时实施"的,此情形依世贸争端解决规则将遭遇败诉。将来我国如何解决资源供给、环境保护与遵循世贸规则间的矛盾,亟需从法律层面给出具体对策。
简介:传统的相互协商程序是目前中外税收协定争议解决的唯一方法,但是这一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为了弥补传统相互协商程序的缺陷,国际税收仲裁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目前OECD税收协定范本中的仲裁条款、欧盟仲裁公约、国际商会的仲裁标准条款反映了国际税收仲裁的最新发展。我国在进一步引进外资的过程中有必要在税收协定中引入仲裁条款,以更好解决税收协定争议。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中外税收协定中的仲裁应该是一种“补充性”的争议解决方法.应该采用强制性仲裁的方式,应该赋予纳税人一定程度参与仲裁的权利,国际税收仲裁裁决只应在纳税人同意接受后才对缔约国主管当局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