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滇池流域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逐年增加,增长势头迅猛。由于缺乏合理的规模控制和空间优化.不少区域的建设用地存在盲目无序的增长趋势,一方面造成了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恶化.另一方面对流域范围内的土地可持续利用埋下安全隐患。因此,为协调区域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本文在已有各种区划方法的基础上.将自然生态条件和资源环境状况作为区域生态平衡的约束条件,提出了基于GIS的滇池流域生态约束类型区划分方法.并讨论了评价单元的划分、指标选择与处理等技术问题。通过对滇池流域的生态约束性评价.本文将研究区域划分为极高生态约束区、高生态约束区、较高生态约束区、中等生态约束区和低生态约束区五级生态约束类型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各类型分区的土地利用布局导向和管制措施,为滇池流域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简介:以江西鄱阳湖流域即“五河一湖”为研究对象,利用南昌、景德镇、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等10个沿流域主要城市的人均GDP和人均工业废水排放量连续9年的面板数据,构建关系模型并计算出污水排放理论与实际的差值,获得各城市超标排污权或未使用的排污权,通过人均工业废水排量与人均工业总产值之间的效益关系确定排污权价格,算出各个城市相应的补偿或者受偿金额。结果表明,2009年南昌、新余、赣州、吉安、宜春、抚州等城市使用的实际排污权大于理论的排污权,理论上应当要付出的补偿资金分别为152亿元、9亿元、103.8亿元、114.9亿元、7亿元和23.2亿元;景德镇,九江,鹰潭,上饶4个城市的实际排污权要小于理论排污权,理论上应当获得补偿资金分别为31.7亿元、55.6亿元、102亿元和68.9亿元。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提出鄱阳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对策。
简介:摘要:黄河流域还存在许多环境问题,并且上中下游都有各自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因此,如果使用同一种治理办法来治理黄河的话,效果不会很好。所以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黄河流域的环境问题来提出不同的治理方案。让黄河流域的每一个地方都能够拥有自己独特的治理方案,进行有效的治理。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开展黄河系统治理的研讨会,召集一些有经验的专家来探讨,如何科学系统有效的治理黄河流域存在的问题,对流域存在的主要水问题,研究制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旱灾害的总体部署,研究提出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政策措施。鉴于此,本文对黄河流域规划与黄河流域系统治理进行分析,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