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其为扩大农地规模经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近年来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许多违背中央精神和侵犯农民利益的现象,即农民没有成为土地流转的主体;政府职能错位,暗箱操作,以各种借口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搞“反租倒包”;土地流转价格低,农民不能从中受益,租期过长;等等。保障农民的土地流转权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稳定的大事,当务之急是遵循“自愿、有偿、规范、有序”的原则,确定农民地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以家庭承包制为基础,对农地使用权流转进行公司化运作,制定规范的土地流转费和土地流转期限,以促进土地使用权依法、健康、有序、合理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加速构建现代农业。
简介:征收宅基地成为地方政府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和弥补农地占用的重要渠道。现有宅基地制度和土地征收制度,赋予了地方政府宅基地垄断征收权和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垄断供给权,严重损害了农户的经济利益,降低了土地配置效率和全社会福利水平。对农户宅基地流转范围的限制,使农户选择中存在角点解,进一步降低了农户的谈判能力。宅基地征收过程中,农户的抵制和政府的惩罚,大幅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政府使用行政权力整理土地的效率,也减缓了城镇化推进速度。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彻底破除地方政府宅基地垄断征收权,政府只负责土地规划、用途管制和使用过程的监管.通过税收方式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赋予农户宅基地与城市居民住宅相同的权利,允许自由的进行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