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2960号)精神,宁波市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为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结合国家批复的《宁波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我市将围绕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转方式提质量为主线,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投融资、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四大领域改革,率先探索经济较发达地区城镇化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把宁波打造成为东部沿海地区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城市,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简介:建保[2018]92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根据地方自愿原则以及公租房发展情况,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现将制定的《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指导督促本省(区)确定的试点市、县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