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着移动通信事业的飞速发展,许多安全部门和移动用户出于安全和方便的考虑,要求移动通信系统能够提供有关用户位置信息的业务无线定位业务,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现以成为第三代移动通信的一类业务。1996年7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强制要求所有的无线业务提供商包括移动电话、宽带个人通信系统PCS(PersonalCommunicationSystem)、大范围的特定移动无线经营者,当移动用户发出紧急呼叫时,都必须向公共安全服务系统提供用户的位置信息和终端号码,以便对用户实施应急救助业务,定位精度为在67%时间内半径小于125m,逐步提高直到90%时间内半径小于40m,代号为E-911,于1998年开始实施,并逐步改善,到2001年10月1日应该满足全部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