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4年6月22日至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青岛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研讨会,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拟定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并将在山东、江苏两省的部分企业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在全国范围
简介:1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安全生产法》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第四十四条到四十八条详细地规定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同时,也规定了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拥有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企业职工作为工业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安全健康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的行为状态,直接影响着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好与坏。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只有在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和企业职工的权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将有安全标准可依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学习、贯彻、实践《安全生产法》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