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引言任何一种物理量应有的属性是可以通过测量或计算、定量描述某一具体物体或现象的某种特性。然而,辐射防护的基本量在实践中常常是不可测量的,这也是由来已久的事实。为此,1980年国际辐射单位与测量委员会(ICRU)第33号报告提出了“指数量”。此后,在辐射防护领域引起了一系列的讨论,特别是对辐射防护测量中使用的量这个问题。讨论的结果引出了ICRU第39号、43号、47号和51号报告。为了对外照射情况下的区域监测和个人监测中用的剂量当量作一详细规定,在39号报告中引入了实用量。后来的ICRU第43号报告(ICRU,1988)和ICRU第47号报告(ICRU,1992)给出了有关这些量的补充资料。ICRU51
简介:核工业总公司根据国防科工委[1994]计基字第1281号文《关于进行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所有质保体系考核合格授证企、事业单位先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总公司组织专人进行监督抽查。为此,总公司在科发[1994]85号文中布置了“自查”重点。此次“自查”的重点是质量体系考核时遗留的问题,质量体系状况更改情况,质量体系文件到位及执行情况及产品的实物质量情况,并指出对“评定要点”中的30项重点项要重点检查。1企业“自查”情况结止1994年,核工业总公司质量保证体系考核合格授证单位共有37个,这些单位大部分都在1994年8月底按总公司要求自查完毕。这些企业质保体系自查的普遍做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