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该出版物涵盖与厂址相关的因素以及有关运行状态和事故条件的现场组装相互作用因素,包括应对紧急事故的保证措施、非组装相关的自然因素及人因导致的安全重要事件。本安全要求标准中所考虑的外部人因事件都是偶发事件。该标准不覆盖为避免第三方故意行为对核设施装置安全进行的实体保护。此前关于本主题的安全标准适合陆上固定热中子核电厂,该标准则适用于范围更广的核设施,采用以评估对人和环境带来的辐射风险为标准的分级方法。
简介:本文简要介绍了核电站营运单位开展自我评价的目的、作用,以运行经验反馈为例详细介绍自我评价的方法和要求。
简介:本要求的编制基于《核能安全基本原则》,本要求针对所有能够导致人们受到来自核设施与活动的辐射风险的人类活动。核设施包括:核电厂;其他核反应堆(例如:研究用反应堆、临界装置);浓缩装置和燃料制造装置;产生UF6的转化装置;放射性燃料贮存和后处理厂;放射性废物管理装置,能处理、存储和处置;生产、加工、使用、处理货存储放射性材料的任何地方;用于医疗、工业、研究以及其他用途的放射性装置,和其他安装辐射发生器的地方;
简介: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既是对信息化投入产出整体状况的客观评价,同时也是引导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化立项等工作的基础,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是信息化水平评价的基础和核心部分,文章针对中央企业规模庞大、层级复杂等特点,探讨构建科学、实用、操作性强、定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阐述了中央企业建立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结构框架及其建设方法,并以建立的指标体系在所在集团公司部分成员单位进行了信息化水平评价的实际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供方评价与选择的有效性
IAEA No.NS-R-3核设施厂址评价 核装置厂址评价IAEA No.NS-R-3(修订版1)
对IAEA老、新质保法规的粗浅比较和评价
核电站运行经验反馈活动的自我评价
关于“分承包方评价”在外资企业的实施
IAEA No.GSR Part 4核设施和活动的安全评价 核设施和活动的安全评价IAEA No.GSR Part 4(修订版1)
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