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十·五”以来,我市的营林工作在国家、省、市林业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林业二次创业、优化生态环境,加快产业化进程的决定》、以及《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高林业三大效益的决定,》的方针,树立“发展特色林业”的指导思想,大力拓展林业工作新领域,加强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着力于培育森林资源,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增资源、增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迹地更新和低产林改造8520公顷,沿海滩涂营造红树林累计造林1600公顷,中幼林抚育10227公顷,育苗184公顷,
简介:着重梳理元明史料中对树木保护的政府法令与有关记载,并与前代有关记载进行比较研究。在基本肯定元明两朝总体继承了中国传统树木保护法令体系的基础上,剖析出元明在此问题上展现出的不同一面。元代对农业树木的保护更加重视,颁布了大量有关法令。而这在一定意义上恰恰体现了内亚草原文化的生态主义色彩。而承袭蒙元帝国政治遗产的明朝,由于北京特殊的地缘位置,在颁布帝陵和北方边防林木保护法令的问题上更为重视。而这些元明两代树木保护法令上的不同面貌也具有内在的因果关系。由明代绘画中的“树木护栏”图样,我们也能直观地看到这一时代树木保护法令的具体执行情况。最终从树木保护的角度来阐释元明时代在国家政权和社会发展两个层面的继承和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