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黄河中游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关系黄河治理战略全局,对其进行回顾和展望,可为目前开展的黄河综合规划修编提供重要参考。结果表明:1960-1984年,平均每年拦蓄泥沙约5亿t,其中干流水库1.0亿t(19.6%)、支流水库1.2亿t(23.5%)、灌溉引沙0.6亿t(11.8%)、淤地坝拦沙2.0亿t(39.16%)、梯田拦沙0.3亿t(5.9%);到20世纪80和90年代,这种减沙构成略有变化,总体来看,水利措施减沙比例变化不大,而水土保持措施拦沙比例有所减小;70-90年代,黄河中游年均减沙3亿t左右,目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现状减沙约3.5亿~4.5亿t。展望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作用后认为:近年来,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地区暴雨强度较小,实测来沙量资料不能作为黄河综合规划修编中水土保持现状减沙效果计算的主要依据;由于未来黄河中游来沙量变化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组合,因此,对未来水利水土保持措施减沙作用应持慎重和偏于安全的态度,并作为今后长期认真研究的问题。
简介:为研究水电工程建设对土壤理化性质的影响,选取金安桥水电站重塑地貌2^#弃渣场和3^#弃渣场的土壤为研究对象,未受工程施工扰动的灌草丛、林地和农田的原地貌土壤作为对照,对土壤理化性质进行测定,结果显示:①土壤容重为重塑地貌大于其原地貌;②总孔隙度和毛管孔隙度为原地貌高于其重塑地貌,非毛管孔隙度则相反;③重塑地貌2^#和3^#渣场的表层渣体粒径都较粗,〉5mm粒径的颗粒组成百分比就达到64.53%和65.11%,比例不合理,而原地貌农田的土壤粒径组成基本呈正态分布;④土壤有机质、全氮、水解氮、速效钾含量均为原地貌大于重塑地貌,而全磷、速效磷含量则相反。研究结果表明水电工程建设对土壤理化性质影响较大。
简介:以福建永安安砂库区生态公益林为研究对象,通过设置径流小区,分别在坡度25。和32。的林地中,设计4种不同间伐强度处理(不间伐、20%、40%、60%间伐强度),研究不同间伐强度及间伐后补植枫香两种改造措施对库区生态公益林林地水土流失的影响。结果表明:40%及60%间伐强度林地的水土流失量大于不间伐处理,中高强度间伐后套种枫香的改造措施同样加大了库区生态公益林地的水土流失,但小于间伐措施的流失量,且水土流失量随着坡度的增加而加大。而在适当的低强度间伐(20%间伐强度)条件下,实施两种改造措施之后的库区生态公益林的水土流失量与不间伐处理之间差异并不明显。因此,选择在低坡度(25°)进行适当的低强度(20%间伐强度)间伐并套种枫香等阔叶树种,可达到在兼顾生态效益的同时,科学合理地利用生态公益林的林木和景观资源的目的。
简介:在分析施工区渣土容重的基础上,用微型剪力仪对其抗剪强度进行了测定分析,结果显示:①弃渣堆积平台和运渣道路的渣土容重〉开挖边坡〉弃渣堆积边坡,其均值分别为1.85g/cm^3、1.45g/cm^3和1.05g/cm^3,说明运渣道路经不断碾压,渣土密实,弃渣边坡的自然堆积渣土,疏松多孔。②随着堆积年限的不同,弃渣边坡抗剪强度的大小有显著差异,堆积3年的弃渣其抗剪强度〉2年弃渣〉1年弃渣;同一坡面不同堆积部位的弃渣,其渣土抗剪强度呈坡上〈坡中〈坡下的趋势。③渣土堆放时间越长,植被恢复程度越好,渣土抗剪强度就越大。④施工区不同类型植被覆盖下原生土壤的抗剪强度大小依次为:高山松林〉灌木丛和草地〉乔灌木混交林,分别为当年堆渣坡面的9.25、8.75、8.75和6.50倍,也是弃渣平均抗剪强度的1.68倍。
简介:工程边坡植物防护的主体是植物,灌草种选择需以气候条件、边坡坡度、弃渣特性等为基础。以金沙江干流河道金安桥水电站同时具有明挖和洞挖弃渣的2#渣场为例,通过渣场边坡可绿化条件分析,对植物措施灌草种进行选择确定。弃渣颗粒径级分析结果显示,洞挖边坡弃渣颗粒〉4mm的粒径组成百分含量为91.63%,〉2mm颗粒的累计百分含量高达96.75%,比农地表土层同径级颗粒含量分别高48.87和27.45个百分点,保水保肥能力差,植物防治绿化前需覆土改良。10种灌草种发芽和播种试验结果表明,明挖边坡弃渣的发芽率和苗木保存率最好,木豆的发芽率和保存率最高;明挖弃渣播种后发芽率在60%以上,56d苗木保存率〉80%的6种灌草种的适应性依次为:木豆、大翼豆、狗牙根、麻风树、银合欢和车桑子,均可用于渣场边坡植物防治灌草种,满足渣场边坡的防护要求。
简介:随着我国小水电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人类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盲目地开发小水电对生态环境和景观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一种国际公认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小水电资源变得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在小水电的开发建设中,人为强烈地扰动和破坏地表及植被,产生大量弃土、弃渣,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甚至引发了地质灾害。本文通过分析小水电开发中由于工程建设而产生的一些水土流失问题及主要侵蚀类型,给出了小水电开发中水土保持的原则、生态工程护坡的方法以及弃渣场和取石(土)场的防治措施。最后,提出了从开发方式和水保措施等方面有效地防止小水电开发中的水土流失的建议。